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否需要繳稅

2009-08-10 5:34 pm
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否需要繳稅

回答 (3)

2009-08-11 9:09 am
✔ 最佳答案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終止服務時,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而收取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須課稅。不過,若你收到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超過《僱傭條例》所規定的款額,便要課繳薪俸稅,你及僱主須申報超額部分。

代通知金
僱主按僱用合約或《僱傭條例》的規定而提供的代通知金,無須在報稅表中申報。不過,如果你在離職通知期間仍須上班,在通知期內賺取的薪金則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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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4 6:22 pm
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 不 需 要 繳 稅.
2009-08-11 5:38 am
由於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並非屬於正常薪資,稅務局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課稅。請注意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係指按照勞工法例下的賠償,唔係約滿酬金或離職花紅﹝要納稅!﹞。你如果唔清楚最好請專家俾意見。
希望幫到你!
參考: www.ird.gov.hk


收錄日期: 2021-04-11 14:44: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10000051KK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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