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務金問題

2009-08-07 11:47 pm
我在2002年到2009年都是在同一間公司工作己經7年,不過2002年到2006年公司都冇同我報稅,2007年之後先有報稅,同埋我在這間公司是冇積金。 問題一:我有冇長期服務金? 問題二:如果有我現在辭職有冇長期服務金,還是要公司抄我 或
更新1:

遣散先有?謝謝

更新2:

答覆最好可以長盡D謝謝

更新3:

我是問長期服務金,點解會有

更新4:

美容護膚?

回答 (2)

2009-08-11 12:21 am
✔ 最佳答案
問:僱主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答:若僱員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滿 5年或以上 及:

並非因為犯嚴重過失或因裁員而遭解僱;
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並辭職;
年滿 65歲或以上並辭職;或
在職期間死亡,

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節錄自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疑問解答)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l_whole.htm
表面上僱主是要給你長期服務金,但我懷疑你和公司的關係在2002年至2006年期間並非僱傭關係而只是合作伙伴關係,也就是說那段時間你是自僱人士而非受僱人士!若如此,《僱傭條例》並不適用了!
回答1:只要你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工作滿5年而又不是因犯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你是可以得到長期服務金的。
回答2:被解僱(不是因犯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是有資格領長期服務金,辭職就必須年滿65歲或有醫生紙證明不適合繼續做這份工作才可以領取長期服務金。如被遣散是不會獲發長期服務金,但會收到遣散費。
有無強積金不影響《僱傭條例》的執行。
如想更 詳盡了解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有關條例,可登《僱傭條例簡明指南》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ciseGuide.htm(留意第十章)。
2009-08-08 12:10 am
1) 有
2) 沒有, 自己辭職的沒有. 要公司炒才有.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05: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07000051KK0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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