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物業除名

2009-08-07 6:03 am
我同另一半分開~宜家佢要求除名~

首期係我俾~佢只係供左幾期~但我已經私底下俾番錢佢~其本上我俾晒~~

但宜家律師同我講要買番佢既業權~

但佢話唔需要俾番錢佢~

咁如果上律師樓攪手續~我洗唔洗拎番d証明俾律師睇?

其實手續上我都唔係好清楚~真係上去攪手續~我要做d咩~???

回答 (1)

2009-08-07 3:40 pm
✔ 最佳答案
如 果 業 權 要 轉 名 或 取 消 一 名 業 主 , 可 以 考 慮 的 做 法 是 可 以 用 送 贈 方 式 或 業 權 出 售 給 另 一 方。
這 是 不 建 議 用 送 贈 方 式 , 因 為 如 果 送 贈 人 於 5 年 內 破 產 , 該 份 轉 贈 契 會 可 能 被 法 庭 廢 除 的 , 而 且 , 送 贈 契 於 送 贈 的 首 5 年 內 是 做 唔 到 按 揭 的 , 而 且 也 好 難 賣 得 出 的。
用 出 售 的 方 法 , 既 然 對 方 話 唔 駛 比 番 錢 佢 , 咁 你 咪 用 1 元 的 代 價 買 番 佢 既 業 權 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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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為 系 統 經 常 消 失 了 我 的 補 充 回 答 , 所 以 , 在 系 統 未 恢 復 前 , 暫 時 不 會「補 充 」任 何 回 答 , 如 果 仍 需 要 我 的 進 一 步 的 意 見 或 更 詳 細 的 資 料 , 請 從 新 發 問 或 直 接 電 郵 ( 系 統 在 7 月 1 日 , 未 經 我 的 同 意 把 我 的 匿 稱 gohoproperties 變 成 了 我 的 聯 絡 電 郵 地 址 ) 給 我 , 不 便 之 處 , 敬 請 見 諒 !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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