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邏輯問題想請教下有心人...
一個殺人犯用弓箭射殺一名他的目標人物。但是目標人物因為撿他掉在地上的筆而彎腰,幸好閃過殺人犯的箭,其後那支箭卻射中了目標人物身後的一名途人而令這名途人證實被該名殺人犯的箭使他當場死亡。
我有一個想法,就係途人既死係由於撿他掉在地上的筆而彎腰,令其後途人死亡...佢唔撿筆既話,後面果位途人就唔洗死,就算死都係果位目標人物@@
問題1.殺既定義係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嗎?(e句係我查中文字典知道的).
問題2.如果殺人定義如上,咁"目標人物"算唔算有"殺人"既舉動?(我咁講係因為途人既死係由於撿他掉在地上的筆而彎腰,令其後途人死亡...
問題3.如問題2既我既解答成立,咁殺人犯係e次事件入面做緊咩角色?
問題4.如問題2既我既解答不成立,咁殺人犯算係"誤殺"該名途人嗎?(我講係誤殺,佢謀殺目標人物,但卻殺了途人...)
這條問題十分難,係我fd考起我的,希望有心人可以解答到我...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