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有薪假期

2009-08-03 8:37 pm
我係1-6-2007年入職的;我想知道我公司每年農曆新年都會放成10天假;但是由我見工、放假前後,從來沒有人或任何信件文件通知過我農曆新年放的假是我的有薪大假;我見勞工處寫話;僱主必須於放假前14天以書面通知僱員,雙方同意才算!而我所有糧單都沒有提到我有多少天大假、公司亦從來沒有任何文件給我說明我有多少天大假,我已於21-7-2009遞信辭職,我想知道我可以追回所有有薪假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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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搵到新工作!請不要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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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搵到新工作;請不要問非

回答 (2)

2009-08-04 6:53 am
✔ 最佳答案
首天讓我告訴你:[勞工處寫話:僱主必須於放假前14天以書面通知僱員,雙方同意才算!]這不是目前香港僱傭條例所規定的,我相信是你瀏覽勞工處網頁時,一時大意,錯誤理解了該段條例的內容!原文如下:
年假的發放
在受僱滿12 個月後,僱員須於隨後12 個月之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節錄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
留意原文,並沒有說過"雙方同意才算",而有說過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好明顯,只要有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是無從反對的。
僱主並沒有無責任定期通知員工他還有多少天累積年假,但有責任讓連續受僱滿12個月或滿假期年的員工在隨後12個月(假期年)內放取其應享的有薪年假。員工應享有多少天年假,若合約沒有特別說明,就會依照僱傭條例所規定的,如合約有規定年假是多少天,那規定的天數絕不能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否則這合約條款會失效。現今公司沒說明你可享有多少天年假,絕不犯法,只要依照僱傭條例給予你應享有年假就可以了,依僱傭條例你首兩年每年可賺取7天年假,第三年每年可賺取8天年假。
究竟僱主有沒有欠你年假?欠多少天?
你是1-6-2007入職,本來要到31-5-2008才足一年,在隨後12個月內才有資格享有7天連續有薪年假。但在2008年二月左右(農曆年期間)公司歇業休假10天,究竟這10天是否年假歇業?公司有沒有實施共同假期年措施?是兩大爭論點!
現先假設公司是有實施年假歇業及共同假期年,那麼你在2008年2月那10天假期就是1-6-2007至2008年2月期間所賺取的年假,雖然工作還不足12個月,僱主若實施共同假期年措施,是可以按比例給你年假的。又由于是年假歇業,你雖沒有累積足十天年假,僱主仍得給你十天連續有薪年假。由2008年2月到2009年2月(農曆年前後)是一個完整的假期年,按僱傭條例你可在隨後一個假期年享有7天連續有薪年假,僱主又實施年假歇業10天,你又享用了10天年假(較法例規定多了三天),在放了那10假後,僱主是沒有欠過你年假。由2009年2月至21-7-2009(你離職日),這段時間你是可以按比例取回應得年假的折算工資。
現在討論有沒有可能不承認僱主的共同假期年、年假歇業是合法措施。法例有規定僱主要實施共同假期年及年假歇業應遵守以下的手續:
共同假期年
僱主可指定任何連續12 個月爲其所有僱員的共同假期年。如僱主有意作此安排,應於1 個月前以書面方式通知每名僱員,或於工作地點的顯眼地方張貼告示。
年假歇業
如僱主所經營的機構因放年假而暫時全部或部分歇業,須於1 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僱員。
究竟有沒有予早通知過你是爭論點!你當然認為僱主沒有書通知你是不合法,但如果公司有發出過員工告示,其他同事都見到又沒有人有異議,你相隔兩年,有薪假期都享受咗兩次共20天,現刻才說公司還沒有給你放年假,若要上到勞資審裁處作仲裁,我相信你不可能得到好處。
如果追究得直,你是可以得回兩年未放年假共14天的折算工資。原因若不以共同假期年計算就只能用入職日計算,你的工作年期是1-6-2007~~21-7-2009合共兩年一個月另20天,兩年就是14天年假,1個月20天由于未達三個月,是不可以按比例取得年假。但若僱主追究你兩年來於公司年終(不是年假)歇業期間你缺勤(你自己不承認放有薪年假,就只能算作無薪假期了)時多取去了20天工資。你按理也得補回公司二十天工資才對啊。
建議你還是承認公司有共同假期年及年假歇業措施,你還有資格向公司要求2009年2月至21-7-2009這段日期應得的按比例年假折算工資。若想證明僱主沒有得你同意而強迫你放年假是違法,而想多取幾天年假補薪的話,是不可能從中得到好處的。

2009-08-03 23:13:49 補充:
資料參考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ciseGuide.htm

2009-08-04 00:13:27 補充:
補充內容的功能經常失靈!只得在這裡為004答案作補充。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的網址,請留意第四章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ciseGuide.htm
2016-01-12 8:56 am
點解要人無啦啦放假? 仲要係要年初一之前早放,D朋友都未放假,自己便要強迫放假在家中發呆.
點解D公司擇日返工要員工自己請大假,農曆年假,自己另假一回事,但要員工跟公司強迫性請假,好吾開心LO,雖沒有信通知,但就算有都吾到打工仔反對..........你一日起度做都要低頭WHY
公司提早放或擇日開工,應吾該扣員工大假LO,這是勞工法例的漏洞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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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03000051KK0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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