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親在十幾年前因為聘用非法勞工,被留有案底,沒有判監,罰款$10000以下
我知道考香港的紀律部隊,都一定要通過品格審查,要求申請人本身冇案底、冇欠債和冇精神病記錄外,還包括父母和祖父母兩代的所有家庭成員,都要身家清白才合資格
咁有個罪犯自新條例,即係洗底,其實係咪自動就會為父親洗底,咁如果唔係咁點樣可以洗底
而如果父親佢洗左底,過考警察既品格審查呢一關,得唔得?
收錄日期: 2021-04-18 16: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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