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破產呈請最好聘請律師代勞,因為呈報資料以及申報資產方面,律師會一併將破產前嘅資產同債項一一理清,並由第三者律師見證宣誓,就可呈上破產管理署,為免等候上法前債權人追數有麻煩,破產管理署會有一個檔案號碼比你,將依個檔案號碼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就會暫停追數行動。。。。。。。
申請破產流程如下:-
1)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 來解決債務問題。有關自願安排 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 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 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2)破產可由債權人或閣下自行申請破產。若閣下選擇自行申請破產,可到破產管理署索取資料。自行破產亦須向政府繳交一筆按金及堂費等有關費用,所有有關費用閣下可向各律師行查詢。
閣下於自行申請破產時,需向法院呈遞所有債務及債權人資料,法院亦就有關提供之資料頒下破產令,並交由破產管理署接管。
3)如果破產人在私營機構工作,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除非受託人在調查和評估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59條,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4) 可以到指定銀行申請一個戶口用作出糧及自動過戶用來還款。
5) 如果是是債務人自己申請,而又齊集所需的有關文件,需時一日就可以辦理申請。
收費方面:債務人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650元的款項, 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和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1,045元。
5. 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有關的程序是:-
(a) 填妥《債務人破產呈請書(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3)》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 書(債務人呈請) (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28C)》。這些表格已印製在《 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內,該簡介可用以下方法獲取,費用為每本10元:-
(i) 致電政府新聞處刊物銷售小組訂購
(電話: 2537 1910)
(ii) 進入網上(政府書店)選購各類刊物,「網址:
http://bookstore.esd life.com」
(iii) 在本署購買
(iv) 透過政府新聞處的網站(
http://www.isd.gov. hk)於網上遞交訂購表格, 或將表格傳真至刊物銷售小組(傳真: 2523 7195)
(v) 以電郵方式訂購「電郵地址 : (
[email protected])」
(vi) 透過本署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
http://www.oro.gov.h k/cht/publications/d ebtor.htm」
(b)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65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c) 就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分別辦理見證和宣誓手續。
(d)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
(i) 繳付法庭費用1,045元;
(ii) 就破產呈請訂定聆訊日期;和
(iii) 提交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e) 在完成上述程序 (d) (iii) 後立即向破產管理署署長遞交一份破產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
依個破產管理署網頁有比較詳盡嘅資訊。。。。
http://www.oro.gov.hk/cht/publications/debto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