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丈夫,丈夫的父親聯名買了一層樓,但數年前老爺去世,立了遺囑將所有財產給奶奶,那層樓是用joint tenant 買的,應該是長命契,所以想問此樓的正式業權人是否已自動變成我和丈夫二人?
我們已將老爺死亡證登記上了田土廳,現在如要賣樓是否由我和丈夫簽名便可?因我亦考慮申請房屋津貼,如果業權混亂,可能拿不到應拿的數額,謝謝回答!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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