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貨品後,又不想要

2009-07-29 5:22 am
之前,我在香港雅虎拍了一個手機繩,但是我已付款15元+拍賣費1元,但後來才知要另外付款運費20元。現在,我不想買,請問大家我可否取回先前巳付的15元?

謝謝大家

回答 (2)

2009-07-29 6:13 am
✔ 最佳答案
你要睇下:
- 如果本身拍賣已經講明或於運費列明$20,而是你睇唔到下標,你就要比。
- 如果是拍賣本身沒有列明,是你bid左,之後賣家同你講要運費$20,你就有權唔比及要求退款。
其實你可以試下同賣家商討,試下可否取消交易,但你只可以取回$15,因為要比番刊登費對方再刊登拍賣。
另外,你可以用「中性」或「好評」互相評分,正常情況下,只要你比番刊登費賣家,都可以取消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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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 5:37 am
這個你要和賣方商討,若對方說只可郵寄而不設面交,你便可以以這點來退貨及要求退款。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3: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28000051KK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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