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車禍事後處理方式:
l警方開給你留的三聯單,依據第二行之電話是交通裁決所電話先打電話詢問,時間約三十天內肇事證明單完成可以帶本人身分證及駕照及印章免費申請肇事證明單,即可知道誰對誰錯.
2.自己投保之產物保險公司五天內打電話報初險,已完成申報好可以賠對方,對方醫療費二十萬元內實支實付之自負額但是健保局不給付項目不付外,其他項目用健保給付外之自負額由產物保險公司賠自負額之醫療費,
理賠項目:必須具備資料:1肇事證明單2診斷書.3收據.
1.住院一天1500元診斷書.肇事證明單.
2.看護一天1200元必須醫師載明需要請看護始才可賠.
3.伙食費一天180元30天限.
4.醫療費之門診,及診斷證明書費及醫療費等之自負額由產物保險公司給付.
3.和解書:
1可以三聯單依第一行之電話是警方警員之電話,打電話告訴筆錄之警員申請調解,到警察局辦理.
2.自己到車禍發生地之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帶本人身分證及駕照辦理及印章及三聯單辦理申請和解.
4.你可以與對方商量不要用強制險理賠,因用強制險理賠會有汽車不良記錄記點三點.五年內強制險保費增加.因金額少自賠,才不會有記錄.
5.和解書塡寫:
和 解 書
甲方:受傷者:簽名及蓋手印及蓋印章
乙方:賠償者:簽名及蓋手印及蓋印章
一主旨:中華民國年月日,因 車號: 碰撞到 車號 和解一案.
請塡寫案號:號碼.
二.說明:乙方同意賠償給付予甲方已含強制險費新台幣 元整,甲方同意撤銷民事及刑事訴訟.雙方同意和解.
恐口無憑,特立此據為證明.
和解者:
甲方:受傷者:簽名及蓋手印及蓋印章
乙方:賠償者:簽名及蓋手印及蓋印章
丙方:公證者:警員或調解委員簽名及蓋印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要寫五份:一份法院,一份警察局或調解委員會一份對方一份自留.
一份保險公司:萬一對方不遵守約定時要付證明.
2009-07-27 14:46:12 補充:
車禍現場處理及理賠方式.請參考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candy-16899
2009-07-28 09:01:09 補充:
1向地檢署具狀撤回對乙方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A:1一般調解委員會開會二次不成功時,才會有法院通知單,法院再調解一次,如不成功才會偵字號或他字號等通知單,意思就是已被起訴,
撤回與撤銷意思不一樣,撤回:撤到原點位置,撤銷:撤銷整個案底,等於沒有前科記錄.
2一定要撤銷二種:一民事 二刑事訴訟.
3一般地址不用塡寫因為警方開的三聯單已經有詳細地址與電話.
4一次付清才可以完成和解書之調解,否則分期付款要等理賠總金額付清時和解書才生效.
5和解書一定要有公證人,否則對方有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