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祇要堅強面對,始終天無絕人之路的!
1. 因收數佬上門, 家無寧日, 丈夫惡言相向.聯名居屋被釘契, 債務無法清還,申請破產.
答:既然財務狀況已惡化至無法挽回,選擇破產未嘗不是一個正確的決定!起碼妳申請破產後所有追數行為會立即停止(不包括非法的大耳窿),讓妳可以有喘息的空間!亦可以讓家人免受滋擾!申請破產的方法請參考下列破產管理署的網頁!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2. 想藉着破產, 再搞離婚, 申請公屋.
答:可以!既然夫妻情盡,勉強在一起也祇是徒添苦惱!但最苦的還是孩子吧!假設確要離婚,希望妳能多花時間和精神照顧一下子女的心理狀況!祇要雙方同意,理論上離婚手續無需律師辦理,請參考下列網頁內關於「怎樣申請離婚」的詳細解說!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1
3. 雖然搞破產, 我仍會努力償還債務, 不想連累丈夫.但我之一半業權已由破產處接管,再搞離婚, 情況會如何?
答:妳破產和離婚是兩件獨立的事,而你們共同擁有的物業,亦和你們離婚和破產無直接關係!即是說不管你們有否離婚,祇要妳申請破產,物業上半份屬於妳的業權便會被充公!而充公後則妳已再無擁有這個物業的業權,離婚與否更是與這物業毫不相干!
4. 搞離婚, 不想改變子女原有生活環境, 如果丈夫同意, 我可暫不離開, 直至子女長大.
答:可以!不少例子都是如此,有成功也有失敗!有些人在離婚後更能重拾舊歡,破鏡重圓!但失敗的例子更多!始終大家都是因某些問題無法解決才導致分開,勉強同住一室或會引發更多的問題!個人建議妳選擇搬離上址,另跟妳前夫協議跟子女會面和日後生活的安排!
5. 申請公屋, 乃為我將來居所準備
答:可以!但如果祇得你孤身一人申請(假設子女跟前夫生活)單人公屋,相信輪候時間會相當長!妳說妳本來擁有居屋物業,正常來說也確是要申請破產才可以獲得恩恤重新申請公屋!假設妳確是無地容身,可要求房署安排你入住中轉屋再輪候公屋!詳細情況請參考下列房委會網頁內的資料!
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已於2005年9月29日通過為編配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立一個計分制度,讓較年長的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單位。
申請條件
圖片參考: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圖片參考: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圖片參考: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1.
申請人的每月總收入及現時的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訂定的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
2.
申請人須符合所有適用於一般家庭的申請公屋條件。
3.
申請人在公屋輪候冊上的優先次序,會按其得分劃定。在符合所有適用的申請公屋的條件下,累積分數越高,便會越早獲編配公屋單位。
計分制
圖片參考: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申請人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表時的年齡計算。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人將獲0分,19歲獲3分,20歲獲6分,每一歲加3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123分為止。
申請人如現居於租住公屋單位(包括由房屋協會營運的租住房屋),會被扣30分。
申請人在公屋輪候冊上多等一個月可多得1分。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ingsingletons/0,,,00.html
2009-08-01 20:30:47 補充:
妳太客氣了!
我也祇是略盡綿力,希望能提供對妳這些問題的意見和知識!
其實真正能幫到你的地方亦不是很多!
我自己也是曾破產人士,一無所有,眾叛親離的苦日子我也嘗過!
總要記著往前看就是了!一時的挫折祇是人生旅途上的其中一個歷練!
妳的信念正確!妳作為母親和子女的感情和關係,並不會因妳不能跟他們共同生活而疏離的!
努力生活,讓自己重回人生的正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