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也超過了48小時,我一直想去警察局報案協尋,但是不知道接不接受我的辦理所困擾?
所以我想請教各位大哥.大姐們,可不可以幫忙答覆小弟是否可行的答案或該怎麼處理這件煩惱的事,另外是否能提供任何快速方法『尋人』辦法?
由於其中過程細節繁雜,小弟為節省打字時間,所以勞煩各位如果有問題想問小弟,小弟再針對問題做答覆sorry
更新1:
如果真是像『右倫』這位朋友所說的一樣,警方不會接受我的辦理,幫忙我協尋,唉~~~~~~~到今天第4天了, 還沒有找到我老婆,那我快走頭無路,不知下一步該怎麼面對雙方長輩.......................到底有哪一個朋友能夠提供我明確的方法啊!!!!!!!!!!!!!!!!!!!!!!!!!!!!!!!!!!!!!!!!!!
更新2:
7/27 日晚上大約8點左右,我真的受不了這幾天親朋好友的壓力,索性朋友陪著我到本地的派出所想去做『人口失蹤協尋』的報案手續。 但是得到的答案,真如同『右倫』朋友所說的一樣意思.... >"<不接受我的辦理要求,心裡真的想對這幾個警員罵出(他XX的),要是員警們真的有那麼按照法律規定來做事情,對工作有那麼的尊重的話,今天的社會也就不會有像我這種的案例了。 有良心有真正在做事的警察,真的是太少了(個人立場),佔不到20%,至少我認識或遇到的警察. 真的是(他XXXXX的)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