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肚,我有個真實個案,急回答~

2009-07-26 7:40 am
我08年9月開始無野做,原因朋友話有份工比我做,但開唔成~~~

~ 現待預產期10月頭,到現在有債在身約11萬(都是借比呢個人,佢都無得比番我), 但我一直有付min paid給銀行,又問過銀行借錢2次(08年12月同09年6月)用來給銀行填數

~ 我無野做,老公個個月給$4500做我同大女既生活費,仲要我父母無野做,個個月我都比佢哋$2000,個大女既學費要$1000,銀行min paid都成$4-5000,我自己既錢已所餘$2000,我很擔心我2個小朋友無得食,我計晒所有我一定要既生活支出(我只計我和2個小朋友同付媽咪的生活費都要成萬(計埋銀行債)~

~ 我想攪破產~老實講我真係好想再用信用咭既現金貸款(唔使証明)借多6-7萬(我最多只可借10萬),用來維持呢幾個月既生活費同準備bb出世,(因為生完bb個月都未做得住,又新年)我想過咗個滿月就找工做(其實我現在大肚都有做part time 2次,但無得做了),有野做就唔使破產,但如果一直都未找到工就慘啦~~~


我想問,(一)如果我真係找唔到工下年要破產,又借咗錢,會唔會比人話我有心欺瞞,會否觸犯法例?我唔係有心去破產,我只係諗我都捱到呢年,望生完bb我出來工作我媽咪就唔使病都無錢醫~

(二)定係我唔好借,直接去破產?

(三)我有朋友叫我取回強積金$40000做住生活費,但只可以話自己返大陸住,但我又唔係...我應該點做好?

最後多謝你們解答~thanks~

回答 (2)

2009-07-27 6:44 am
✔ 最佳答案
妳好!我對妳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我有些問題希望妳可以補充一下資料!
我想問妳現在仍是和丈夫一起生活,或是已經分開?因妳說他每月付給妳$4,500元,這些是每月的家用還是贍養費呢?如果妳仍然跟丈夫一起生活,則理論上妳的兩個女兒(但妳說丈夫祇付你大女的生活費?)應該不會基本生活無著的吧?妳現在肚內的嬰兒父親又屬誰人呢?
上述問題如不方便可以無須理會!我祇是想較為充分了解妳的情況才作出更適合的建議!至於妳發問的幾個問題,現嘗試替妳解答!
(一)如果我真係找唔到工下年要破產,又借咗錢,會唔會比人話我有心欺瞞,會否觸犯法例?
答:要判斷是否屬於訛騙,主要是視乎你在借錢或是使用信用卡時,是否仍然有還款的能力!如果一個人明知自己無力償還債務仍然舉債,則會被視為欺詐而被送上法庭!
以妳的情況來說!妳現在失業無收入,身懷六甲兼無積蓄!並已欠下銀行債務十多萬,理論上根本已屬入不敷支!假設妳現在選擇透支信用卡,相信妳最多祇能按月還最低還款或甚至連最低還款也應付不來!當你申請破產時,被債權人控告妳欺詐的機會非常高!到時不單破產呈請會被拒絕,更有機會被送上法庭檢控而罪名成立的話有機會判監!請參考下列新聞!
男子因破產欺騙案被判入獄三個月


一名二十三歲男子二○○二年十月三日(星期四) 在東區裁判法院因破產欺騙案被判入獄三個月。
該名男子分別於二○○○年九月及二○○一年六月,在沒有完整地透露其財務情況下,向兩間財務機構共借貸七萬五千港元。 兩間財務機構隨後得知該名男子向他們借貸的時候,尚有其他債務,並隱瞞其部分負債情況。 兩間財務機構於是向警方報案。他們明確表示,假如他們事先得知該名男子的真實財務情況,其借貸申請應該不會獲得批准。
該名男子於二○○一年八月申請破產,並於二○○一年十二月被宣告破產。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落案控告該名男子以一項欺騙罪名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男子承認有關控罪,被判入獄三個月。   

http://news.bankruptcy.hk/

(二)定係我唔好借,直接去破產?
答:妳現在的情況好像又未至於要破產!因妳欠債其實祇有十多萬,選擇破產並不值得!妳現在煩惱的其實是生活費,因妳無法工作令生活出現問題!我建議妳去申請綜援,我不知妳和丈夫的實際情況如何,我假設妳是單親家庭,要照顧女兒和父母,尚要應付十多萬的欠債分期!理論上應該符合申請綜援的資格,而欠債方面相信債主知道你申請綜援會歡迎和作出通融,因為雖然還款時間或會延長,但理論上定能收回所有欠債!

(三)我有朋友叫我取回強積金$40000做住生活費,但只可以話自己返大陸住,但我又唔係...我應該點做好?
答:不要!如樓上網友所言,這幾萬元祇是杯水車薪!而妳用這藉口提取強積金後但卻並無離港,會有機會被積金局檢控!類似的問題請參考下列連結內我曾作答的答案!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051802168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9-07-26 9:22 am
hong : 妳好,得知妳現情况,非常同情妳有一个損友,此人有心欺騙妳,飛咗啦,現時借銀行約11萬數目都幾大,利息都不少,而家庭開支都龐大,妳父母是否與妳們一齊住,如果係的話,大可以商良將苦况道出,節衣縮食,大家出一分力,再無需要借渡過日,此非辨法,及向銀行提以將還欵縮細及放長時間,(告知銀行現在懷有身已及失業求幫忙),銀行都唔點逼妳,只希望有錢收,及現時再向銀行借錢成功的話,才攪破產將会扣成刑事罪(三思而行),無錯可以提取一次過,過程妳都知一定要離開香港范圍一段時間,四萬元只可帮妳數月,數月後又点過呢,倒不如脚踏實地,改变將來。祝好運。 爺爺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9: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25000051KK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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