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堂費

2009-07-26 6:30 am
本人與丈夫自行辦理共同申請離婚,有一名子女。雙方已經協議好子女撫養權及贍養費問題。剛剛收到家事法庭之暫準離婚令及上庭通知(子女管養權及贍養費)。現想問除了當初所交的千多元費用外,還有其他費用要支付嗎,例如堂費等,請各位有經驗之人士解答,謝謝!!

回答 (1)

2009-07-26 6:33 pm
✔ 最佳答案
通常離婚案中如果有子女, 為保障孩子, 法官係會召雙方上庭, 在佢面前親口確認撫養權及贍養費安排. 確認咗法官先會照安排頒令.
你哋到時準時上庭, 如實回答法官問題就可以. 好簡單嘅, 唔使請律師, 亦無其他收費.
"堂費" 一詞其實即係律師費及官司其他使費, 例如宣誓. 法庭本身除咗入禀時收開檔費外, 法官審理案件係唔收錢嘅.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6: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25000051KK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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