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借貸的時候說好利息是4%,這筆錢完全由親人支配,我沒有過問
結果利息只繳了近一年,使得房子被法拍,還欠銀行50多萬
因為當時剛退伍薪水不高,所以這筆債一直沒有理它
上禮拜接到法院寄來的出庭通知書,發現加上利息居然欠銀行160幾萬,利息是以10%計算
親人馬上去跟銀行債權部的承辦人談,要求利息以當初說好的4%或5%計算
但是銀行態度很強硬不肯讓步
我有誠意想還款,但是金額飆得太高了
請教教我該怎麼跟銀行談,才能將債務降低至合理數目?
還有可以讓銀行取消出庭嗎?第一次遇到真的好怕......
更新1:
請問銀行能查到我其他銀行或郵局內的存款嗎?
更新2:
透明:可是我沒有160萬可以一次還清.....,如果選擇分期該怎麼談比較好?
更新3:
Vincentno:我是先收到一份銀行寄來的資料,不曉得那算存證信函嗎?裡面就寫我什麼時候借錢、什麼時候開始沒有繳錢,現在共欠多少錢,然後要提起告訴什麼的,然後過幾天就收到法院的通知書了。 我的銀行是國泰世華,聽說他們的態度一向很強硬很難溝通,是真的嗎?我名下只有一輛10多年的老車,需要先過戶給其他人嗎?是不是無法避免走法院程序了?我該怎麼準備走法院的資料?
更新4:
Grace:請問上法院我該準備什麼相關資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