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屋要點申請,申請的手續過程是怎的?

2009-07-21 5:13 am
請問公屋要點申請,申請的手續過程是怎的?

回答 (1)

2009-07-25 6:26 am
✔ 最佳答案
請問公屋要點申請,申請的手續過程是怎的?
答:基本上祇要登入下列房委會的網頁內,便有申請公屋的詳細資料!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rentaflat/0,,,00.html
現僅節錄部分「一般家庭租住公屋」的資料以供參考!




一般家庭申請公屋的辦法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申請條件








1.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具有香港居留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居留條件所限制(與居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未獲准來港居留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請書內。






2.
18歲以下人士必須與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一同申請。






3.
申請人與其他家庭成員的關係必須為夫婦、父母、子女、祖父母、孫、未婚兄弟姊妹,或願意與申請人共住並倚靠其供養的親屬。






4.
申請表內所有已婚家庭成員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已離婚、配偶未獲准在港居住或已去世者除外)。






5.
申請人只可與其中一名已婚子女一同申請。






6.
配屋時申請書內至少一半家庭成員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並仍在香港居住。18歲以下子女在以下情況一律視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i)

不論在何處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滿七年;或





(ii)

在香港出生並已確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7.
在申請登記時直至獲配公屋後簽訂租約前那段期間,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i)擁有或與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樓宇;(ii)簽訂協議購買住宅樓宇;或(iii)持有一家擁有住宅樓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住宅樓宇包括任何在香港的戰後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不受租務管制或自住的戰前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許可的天台搭建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丁屋批地。






8.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每月總收入和現時的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規定的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該類限額會按年修訂。在遞交申請表及接受會見審核配屋資格時,受薪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必須申報收入(可扣除法定的僱員強積金或公積金供款額,即入息的百分之五)及提交房委會指定的僱用及薪金證明書。至於自僱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必須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例如商業登記證(影印本)、營業帳目、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報稅表、生意往來的單據及帳項等,以供審核。
房委會有權隨時修改上述規定,而有關更改將於本地公布,但不會個別通知申請人。此外,申請人有優先權處理申請事宜,查詢有關申請手續、資格凖則及申請進度等詳細資料,而申請書內其他家庭成員如未能與申請人達成處理申請書的協議,則不能享有此權利。

申請人可選擇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申請增加或刪減申請書內家庭成員或撤銷申請、接受或拒絕編配建議(須符合有關的規定)。接受編配單位時,申請人須以租客身份與房屋委員會簽訂租約。租住權不得轉讓。申請人有責任提交本身和家人的詳盡正確資料及證明文件,並確保申請時所作的聲明真實而正確。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ingfamilies/0,,,00.html
參考: 房委會網頁 + cecimak 整理!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53: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20000051KK0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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