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撿到別人的東西不還給別人(知道那東西是屬於誰的)或交出來,反而據為己有,是否犯法?如是,是偷竊罪嗎?
2.撿到別人的東西不還給別人(並不知道那東西是屬於誰的)或交出來,反而據為己有,是否犯法?如是,是偷竊罪嗎?
3.如果以上行為是偷竊罪的話,那故意把東西丟棄或銷毀,或隨意放在一個地方,總之自己就是不再要...這行為算不算故意銷毀犯罪證據,妨礙司法公正呢?有相關法例嗎?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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