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咩事.................?請看看

2009-07-20 11:42 pm
僭建的功能...........彌敦道與弼街的金輪大廈
它曾經在天台擴建三層木做的房屋,建築其間,有法團監管
屋宇處監管,撘建是否沒有罪,屋宇處常說不潜在危險
如果火災波及其他建築物.............誰付負倍賞.........屋宇處不立即執行職務..........誰責任............
點解特區政府這點問題一推再推...淨請僱問公司代辨,特區請人代辦.............年年付錢給僱問公司.....這叫什麼問題存在
這個政府樣樣都請人......另請人看管........看管人常失職=叫咩...?

回答 (1)

2009-07-24 3:59 pm
✔ 最佳答案
沒辦法的!現在的政府部門的人,個感覺好似初學者咁,咩都唔識做!往往始終都要出事時,先識做野,有甚麼用呢?屋宇署好應該用它的職權,盡一切的能力去阻些這些搭建的問題!話就話搭建會安全,但是始終改左構造,會容易出事的!
至於僱問公司不盡責的問題,都是沒可厚非!怪只能怪政府僱用一些沒有能力的公司!為何政府對這問題不太理會?可能政府覺得這問題唔多重要,所以就唔理囉!政府應加強人手巡查,僱用一些有品質的公司,這才是真正解決到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9: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20000051KK0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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