撻訂物業買賣知識

2009-07-19 6:54 am
故事:我2星期前賣左層樓,收左佢細訂,7月20日佢要比大訂,不過今日我方律師樓打電話告訴我買方既律師或任何人都無聯絡過佢交大訂既事,唔知對方係撻 訂 定 其他原因,後來地產告訴我,原來買方既律師樓以為係要等"賣方主動通知賣方"所以一直都無通知我既律師樓我想問如果買家律師樓不能如臨時買賣合約所講7月20日交大訂去我律師樓,我有無權當成撻訂??

回答 (2)

2009-07-19 9:51 am
✔ 最佳答案
其實無上面個位朋友講到甘嚴重,首先你自己仲想唔想賣比佢

先?如果想甘咪將正式合約推後D囉,甘後幾多日呢?就要雙方

律師樓夾下D文件幾時可以做起.(呢D CASE 經常都會發生)

如果你本身已經唔想再賣比佢,甘你都可以過期後殺訂,但你都

要通知反你自己律師樓.
2009-07-19 7:20 am
咁 就 要 睇 吓 張 臨 約 有 冇 乜 野 特 別 條 款 , 如 果 冇 , 一 般 的 買 賣 過 程 都 係 買 方 律 師 根 據 合 約 的 指 定 日 期 前 交 訂 比 賣 方 律 師 的 , 如 果 冇 履 行 合 約 就 即 係 毀 約 啦。
如 果 買 方 毀 約 , 賣 方 梗 係 有 權 根 據 合 約 的 條 款 終 止 成 交 , 並 依 照 合 約 的 毀 約 條 款 去 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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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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