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如在申請破產前1個月用credit card 攞o左錢, o甘算唔算遣法?
答:你在申請破產前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費和提取現金也一樣),會否被視為欺詐?主要是視乎下列判斷!
即是你在使用該卡或借貸時,是否明知無還款的能力!假設你是明知自己無還款的能力下,仍繼續使用這卡或作出消費,即有機會會被視為訛騙!例如假設你無業或入息有限,但負債額已達幾十萬,即是以你的財務狀況根本是絕無可能應付這些債務!但你在明知無力償付這些債務的情況下,仍然舉債或使用信用卡,便構成欺詐的嫌疑!這些情況下破產管理署有權拒絕你的破產呈請,並將你送交警方檢控!
但假設你雖然負債,但其實亦有工作和收入,並依時分期清還部分欠款,你因從未預期自己失去還款能力,所以亦有繼續使用信用卡!祇是因某些原因令你突然失去還款能力導致要破產,如失業、大病、受傷無法工作、被騙去所有財產、銀行存款被凍結、甚至存款的銀行結業等!你是因為這些並非你能力範圍和突發的事件出現,才令你無法承擔繼續還款的責任!在這些情況下不屬欺詐的範疇!
2) "在你被法庭頒令破產前, 追數公司有權追你數. 所以佢地會在你被頒令破產前瘋狂追數, 務求在你破產前收得幾多得幾多. 你無權阻止, 亦無嘢可做. 只有啞忍. 上門追數就一定啦." ------ 不是申請破產中, 律師會fax比債權人話你申請緊, 而佢o地也照樣上門收數?? o甘o米嚇到屋企人??!! 有無辦法阻止??
答:不會!祇要破產管理署受理該份破產入表申請,則所有的還款行為在未得署方同意下都要立即停止!否則會被署方視為私下轉移資產以逃避還款債任,這些行為署方有權宣布無效並追回所有相關權益外,到時雙方都有機會被署方告上法庭檢控!
所以一般銀行或持牌財務公司是必然知悉繼續追數祇會是徒勞無功,而且是費時失事兼觸犯法例的事!所以追數情況基本上在入表申請破產,並獲得接納後立即偃旗息鼓!假設仍有追數的滋擾情況出現,可能是銀行並未更新和通知追數公司停止追數行為!
在這個情況下你可以直接聯絡債權人,告訴你已入表申請破產的實情(其實銀行是必會知悉的,因為破產管理署會有信件通知他們凍結你名下的所有戶口和資產),請他們立即轉告追數公司停止滋擾的行為!如果你在作出正式的知會後追數行為仍未停止,你可以向破產管理署作出投訴,到時署方便會作出跟進和處理!
我當年申請破產時遇到相同的情況,不過追數的並非銀行而是其他的債權人!我在把申請破產的文件傳真給對方的收數公司後,追數的行為便立即停止了!所以記緊不管對方有何說法,你都無須理會那些收數的行為!有問題請他自行跟破產管理署聯絡就是了!
3) 如在4年後解除破產令後, 再過一段時間, 可以買樓嗎?? 如比多d 手期??
答:你在破產令解除後當然可以買樓,祇是如果希望得到銀行按揭會非常困難!銀行或大型的財務公司,對於曾破產人士(破產令雖已解除)申請按揭的審批的確是相當嚴格。這個亦是申請破產者最大的代價!
故除非破產人士的財務狀況大有改善,否則一般難獲銀行提供樓宇按揭,始終個人的破產紀錄對信貸是有極壞的影響!
要提高得到樓宇按揭的機會,可以參考下列的方法!
1 ] 轉向一些財務公司作出申請,但信貸額可能較低而利息則較一般樓宇按揭為高!
2 ] 以家人作為主要申請人,即是你的收入祇是整體家庭收入中的部分,並不以你來作為按揭的主要申請人!
3 ] 能提供擔保人,承諾在你未能依期還款時承擔還款的責任!
4 ] 能提供抵押品,如有其他物業、股票等有價值的抵押品(這些抵押品可以是其他人的,祇要他願意作出擔保)!
5 ] 你預算購買的物業價值和按揭數目的比例,即是你要借的按揭數目並不太大(如不超過樓價五成)。銀行衡量過萬一你真的無法歸還它收回物業後的損失亦不太大!
當然就算能滿足以上的條件,銀行也未必一定會順利批出按揭!祇是將成功的機會略為提高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