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撿到別人的東西,便據為己有,不交出來,令物主不能得回該物品,這是偷竊罪嗎?偷竊罪的定義在香港及中國內地分別是怎樣的呢?
2.如果撿到別人的東西,便據為己有,自己用,那麼故意毀壞它然後丟棄它,是刑事毀壞嗎?
3.請問刑事毀壞罪的定義在香港及中國內地分別是怎樣的呢?
收錄日期: 2021-04-27 13: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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