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銀行申請假處分.且官司已定案.如何向銀樓申請損害賠償

2009-07-19 5:05 am
我的房屋因票據問題曾被銀行向法院申請假處分.如今法院判決已定.我是勝訴.而銀行敗訴.且不得上述了.請問我該如何向銀行申請因被法院貼上封條期間.一切損害賠償.且如何提出告訴..追訴期限為多久時間

回答 (2)

2009-07-19 6:59 am
✔ 最佳答案
Hi YDK 您好,晚安!
對於所提問,蒜蒜提供自己的見解如下:
您既然勝訴且銀行不得再上訴,這一份判決即是強制執行法第四條所稱之執行名義了!
銀行向法院在對您執行假處分之前,依法必須提供債權足額之擔保金,您可以該擔保金為執行標的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求償,以補償您權利的受損啊!
但是,蒜蒜還是建議先和銀行談,畢竟法律最好還是別用啦!
至於追索期間,蒜蒜不知道您為何要去探討,因為法律是保障權利的積極者,並不保障權利的睡眠者啊!
趕快去做,別再探討期限多久,你是在等啥?
強制執行聲請狀如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3-003.doc
將執行標的改成相對人於鈞院??年存字第????號擔保金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再來信討論啊!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5.gif

2009-07-19 5:32 am
前總統延押理由
請連結至
http://tw.myblog.yahoo.com/jamesher2002/

收錄日期: 2021-05-01 17:38: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18000010KK0970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