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的菲傭是做緊第二張約 (三年多), 明年三月便約滿. 由於仔女已長大, 無需女傭, (另經濟亦是問題). 待明年三月約滿, 我不打算再續約. 請問在這情況, 是否需要比遣散費 (我知唔駛比長期服務金, 因少於五年) .
(留意, 我的情況是約滿,不再續約, 不是提前解約)
以下是我在勞工處的網站, copy 出來的. 我有啲 confusion , 究竟我的情況洗吾洗比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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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5: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答5: 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
如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5年,非因犯嚴重過失或裁員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
惟僱主無須要同時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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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我理解一下,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