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一直都有2張信用咭,而且一直都有碌咭買o野,但就無提現金,過往每個月亦有還錢,我依家欠十幾萬咭數,今個月無o左份工,我想搞破產,但我係6月碌左三萬,請問我需唔需要等幾個月後先搞破產呢?
答:不需要!
因為你在往日仍有工作時也有依期還款(雖然未能還清)!即你其實一直也有履行還款的責任,到如今你主因是失去工作無收入繼續依期還債,才需要考慮破產這一步!
會被破產管理署視為欺詐行為的情況是,你在明知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仍然作出借貸,即是你明知無錢還,但仍然繼續借錢或以信用卡消費!但你在作出消費時並未預期自己會失業,故並不算欺詐的行為!
如果依家搞銀行會唔會覺得我呃錢呢?
答:銀行或會有這個考慮!但如上所言,你向有還款而且是突然失去工作和收入,這並非在你預計和能力控制範圍之內!所以你有可辯之處,而銀行要百分百證明你存心訛騙絕非易事!
我自動將上個月買o既物品比返銀行得唔得呢?
答:這做法當然無可能!否則任何人在購物消費後覺得後悔,都把後果轉歸或退交銀行,銀行又那有能力應付呢?就算這些是一些有價值的商品,如金飾、鑽石等。銀行也不可以在這等情況下沒收你的物品並銷減債項和消費紀錄!因為他日你申請破產會被破產管理署追究你們私下轉移資產的罪名!
還有些個人意見!你祇是欠債十多萬要申請破產是有點不值得,因數目不算太多!當然我明白無能力就是無能力,但祇為十多萬而要終身背上無法借貸的壞賬紀錄是有點可惜!不如跟家人朋友商借以求先度過這一關豈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