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 買 樓 簽 了 臨 約 , 後 來 才 發 現 賣 方 簽 署 人 只 是 親 戚 ,他 只 是 口 頭 話 是 代 理 人 ,又 沒 有 業 主 的 授 權 書 , 這 份 約 有 效 嗎 ? "
首 先 , 地 產 代 理 是 有 責 任 給 你 核 實 賣 方 的 授 權 的 , 如 果 授 權 是 沒 有 效 的 , 這 就 是 地 產 代 理 的 疏 忽 , 你 可 以 向 地 產 代 理 追 究 及 投 訴 的。
法 例 上 , 口 頭 的 授 權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 但 在 簽 署 文 件 時 , 就 應 該 先 出 示 業 主 的 書 面 授 權 。
如 果 業 主 不 承 認 這 代 理 人 , 他 所 簽 的 合 約 當 然 不 會 有 效 , 但 你 就 可 以 向 這 位 代 理 人 追 究 的 , 冒 簽 文 件 是 刑 事 的 , 報 警 就 可 以 的 , 如 有 損 失 , 也 可 以 入 稟 法 庭 去 追 討 的 。
"另 業 主 是 聯 名 的 ,但 要 求 我 把 支 票 改 為 個 人 名 , 這 安 全 嗎 ? "
支 票 是 什 麼 人 的 名 其 實 問 題 是 不 大 的 , 只 要 全 部 業 主 ( 或 授 權 人 ) 的 簽 署 , 證 明 有 收 到 有 關 費 用 就 可 以 的 。
" 這 物 業 有 天 台 , 業 主 不 肯 註 明 會 清 除 僭 建 物 , 只 肯 註 明 若 收 到 屋 宇 署 信 件 才 會 清 除 . 但 我 4 5 日 就 會 成 交 , 所 以 我 想 大 家 請 教 教 我 這 位 初 哥 ! "
如 果 物 業 是 有 僭 建 物 的 , 而 你 又 同 意 及 已 經 簽 署 了 在 合 約 內 , 除 非 這 僭 建 物 是 違 反 了 法 例 或 違 反 了 建 築 物 安 全 條 例 , 否 則 , 你 是 要 依 合 約 的 規 定 去 接 受 的。
2009-07-16 12:06:40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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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為 系 統 經 常 消 失 了 我 的 補 充 回 答 , 所 以 , 在 系 統 未 恢 復 時 , 也 不 會 再 浪 費 時 間 , 暫 時 不 會「補 充 」任 何 回 答 , 如 需 要 我 的 意 見 或 解 答 , 請 從 新 發 問 或 直 接 電 郵 ( 系 統 在 7 月 1 日 , 未 經 我 的 同 意 把 我 的 匿 稱 變 成 了 我 的 聯 絡 電 郵 地 址 ) 給 我 。
2009-07-16 12:07:15 補充:
因 為 系 統 經 常 消 失 了 我 的 補 充 回 答 , 所 以 , 在 系 統 未 恢 復 時 , 也 不 會 再 浪 費 時 間 , 暫 時 不 會「補 充 」任 何 回 答 , 如 需 要 我 的 意 見 或 解 答 , 請 從 新 發 問 或 直 接 電 郵 ( 系 統 在 7 月 1 日 , 未 經 我 的 同 意 把 我 的 匿 稱 變 成 了 我 的 聯 絡 電 郵 地 址 ) 給 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