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任 何 人 士 的 身 份 證 如 已 遺 失 必 須 在 14 天 內 親 身 前 往 任 何 一 間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申 請 補 領 新 證 。補 領 新 證 的 費 用 爲 港 幣 335 元 。
凡 替 未 滿 十 八 歲 的 人 士 申 請 補 領 身 份 證 , 該 名 兒 童 必 須 由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陪 同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 陪 同 申 請 人 一 同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的 父 或 母 , 須 出 示 其 身 份 證 。 如 由 合 法 監 護 人 陪 同 申 請 , 該 監 護 人 須 出 示 其 身 份 證 及 可 證 明 其 監 護 權 的 文 件 。
凡 替 未 滿 十 一 歲 兒 童 申 請 補 領 身 份 證 , 其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均 須 出 示 該 名 兒 童 的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例 如 有 效 旅 行 證 件 / 護 照 / 最 近 的 學 校 證 件 ( 須 貼 有 蓋 上 校 印 的 相 片 , 例 如 學 生 手 冊 或 學 校 紀 錄 咭 ) 。 如 該 名 兒 童 身 高 不 超 過 90 厘 米 ,須 同 時 帶 備 近 照 一 張 ( 50 x 40 毫 米 正 面 照 片 ) 。
在 辦 理 登 記 時,申 請 人 須 帶 備 文 件 的 正 本 以 供 核 對。
有 5 間 辦 事 處 可 以 補 領 新 證 其 中 3 間 於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有 午 飯 時 間 , 最好 做 網 上 預 約 避 免 去 到 無 籌 , 如 果 要 搏 最 好 到 港 島 辦 事 處 或 九 龍 辦 事 處 因 為 冇 午 飯 時 間 籌 較 多。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bookregidcard.htm
港 島 辦 事 處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7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8 樓
地 址 :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7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8 樓
( 港 鐵 灣 仔 站 A 5 出 口 )
辦 公 時 間 : 8:45 am 至 4:30 pm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9:00 am 至 11:30 am( 星 期 六 )
九 龍 辦 事 處
九 龍 長 沙 灣 道 303 號 長 沙 灣 政 府 合 署 3 樓
( 港 鐵 深 水 埗 站 C 1 出 口 )
辦 公 時 間 : 9:00 am 至 4:30 pm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9:00 am 至 12:30 pm ( 星 期 六 )
觀 塘 辦 事 處
觀 塘 海 濱 道 123 號 九 倉 電 訊 廣 場 地 下 商 場 25 至 35 號 及 43 至 45 號 舖 位
( 港 鐵 牛 頭 角 站 B 6 出 口 )
辦 公 時 間 : 9:00 am 至 12:45 pm 及 2:00 pm 至 4:30 pm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9:00 am 至 12:30 pm ( 星 期 六 )
火 炭 辦 事 處
火 炭 樂 景 街 2-18 號 銀 禧 閣 商 場 四 樓 405 及 406 號 舖 位
(港 鐵 火 炭 站 - C 出 口)
辦 公 時 間 : 9:00 am 至 12:45 pm 及 2:00 pm 至 4:30 pm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9:00 am 至 12:30 pm ( 星 期 六 )
元 朗 辦 事 處
元 朗 西 菁 街 23 號 富 達 廣 場 地 下 B 舖 位
(大 棠 道 輕 鐵 站)
辦 公 時 間 : 9:00 am 至 12:45 pm 及 2:00 pm 至 4:30 pm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9:00 am 至 12:30 pm ( 星 期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