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有50駕照騎100的機車,在路上和汽車相撞,
地方是雙向道路,我是騎直線,對方是要迴轉到另一頭,沒有事先打方向燈!他一轉出來我在騎直線有跟他按喇吧但是他還是轉出來,我來不及殺車!就撞上去了!撞上去後我騎的車子倒在雙向道的中間的雙黃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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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專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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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 ←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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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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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專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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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0CC駕照騎100CC我知道一樣是無照駕駛要被罰款6000元!
但我全都全身性的擦傷、瘀青、肌肉傷害、手無法舉高!車禍至今2天開始會頭暈,手腕的地方也越來越不能轉動,(我需不需要再去急診呢?)也因為這場車禍我向公司請了假,因為是從事服務業,所以手現在無法拿重物及正常生活,因全身擦傷及瘀青所以就連睡覺翻身、洗澡都很痛苦!
我的車頭全毀嚴重內傷,龍頭全歪,去機車行經估價後一萬多元!
對方汽車左輪上後方的車殼有凹進去!人毫髮無傷.........
對方說他的保險公司會賠償我這邊的車子維修和醫藥費!
但對方要求我賠償他的汽車修理費37分帳,他7我3。
我們沒有在警局做筆錄,我一到警局警察就給我一張轉介單跟我要駕照、行照,轉介單是要我們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就離開了,當下對方了當說明賠償問題.....對方說他的保險公司會賠償我這邊的車子維修和醫藥費!但對方要求我賠償他的汽車修理費37分帳,他7我3。對方表示他的保險是加重.....什麼險的,沒有理賠他本身汽車的損失!他說這場車禍兩個都有錯所以不可能要他全權負責,他還說到他負債一百多萬…..等等!
但我是受傷者我都還沒要求我的賠償就先這樣說……
後來對方說我是50的駕照騎100的機車,如果我們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我就不會收到無照駕駛罰單,但如果我們請警察受理這案件做筆錄那就會收到無照駕駛罰單!我聽了之後問警察,警察先生說我怎麼可能告訴你我會不會開你罰單要是其他人聽到以為我…..所以有寄給你就是有沒寄給你就是沒有!
但警察先生一開始跟我要駕照時就有問我說現在目前居住地的地址(我是外地人)還說如果要寄給你是要寄去哪裡……..(但他沒有說要寄什麼!)
請問我這樣機車和汽車發生車禍,誰的肇事責任多?
若沒有騎在機車專用道而騎在汽車道,但汽車道上並無標示禁行機慢車的字樣?
我車禍受傷需要多看幾家醫院嗎?
另外我都還沒有跟對方談和解內容,保險公司也都還沒有來處理!
警察先生就要我把看醫生的診斷書給他??
診斷書有必要給警察先生嗎??
我都還沒看完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