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是行使於慢車道忽然計程車(C)要載客往右停靠時忽然發現我在他的右手邊 他又往左行駛 我當下的反應也是往右閃避
這時我忽然發現前方有一輛貨車(B)停在慢車道紅線違規停車沒有閃雙黃燈 於是我為了閃避計程車而造成我要閃避紅線停車的貨車(B)距離不夠 當下的反應是丟車 而我人也撞上了貨車 機車也撞上去
我也等了交通初步研判表下來 上面只有寫到我跟貨車
我是 涉嫌雨霧為減訴慢行
貨車 紅線違規停車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貨車違反XXHTG以開單罰款
從事發到現在對方也都沒有聯絡說要怎麼處理或是要和解
我還自己打給對方說可以約出來談看看
結果對方說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保險公司也是我自己跟他們連絡 甚至保險公司請貨車那方去申請交通初步研判表都沒去申請 這真的讓我感到對方根本沒有心想要去解決這件事
對方有保強制險跟第三人險
而強制險有賠償哪部分 譬如我看診跟急診的費用 來往醫院的計程車錢還有就是我手骨折請我家人做近親看護這些都可以申請嗎?
我車損跟我進口ARAI的安全帽買不到三各月也報銷了還有就是我沒有辦法上班的薪水也可以以第三人險求償嗎?
薪水部分比較麻煩 我4越之前都在大陸上班 我5月離職回台灣
原本預計6月要去另一間公司上班所以我5-6月沒有勞保
那我可以申請勞保投保明細跟保險公司請款嗎?
因為我在大陸一各月起碼也有5萬 要是以最低1.7萬那我不是虧大了
還有就是我精神賠償部份 這有大概一各範圍嗎?
警察給我的聯絡單沒有對方的地址只有手機 那我要怎麼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或是怎麼提出刑事傷害
以上那些求償的東西需要哪些收據或是證明 麻煩請各位大大給我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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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洪七公 證明該計程車的存在 計程車案發當時跟我並沒有擦撞痕跡 而他當時有看到我摔出去 但是當時他卻繞過我往快車道行駛離去 後來路邊有店家看到他的車牌後聯絡對方到警察局作筆錄 現場圖的肇事經過摘要有寫到 XX路往XX路為閃避同向欲靠右側計程車,致自摔後滑行又碰撞同向停於路邊貨車而肇事 計程車他是由民眾向警察提供車號 那這樣肇事責任是否比例又會改變了呢? 謝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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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部分我扣繳憑單已經找不到前一年的 可不可以去勞保局列印從我開始工作到最近公司幫我投保的金額當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