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左破產一星期,但係領達重係咁叫要還錢,可以點做好??

2009-07-14 5:45 am
佢地好煩,又話我簽左野,話唔準破產,要我就算破左都要供,
我而家重有一個月先頒保護令,我可以點樣做?有咩方法?給果佢地上門嘈嘈共,可以點?我有冇咩方法可以叫佢地唔好再咁做?

錢一定唔會再供架喇.....
更新1:

同埋我而家都未算過期還款,因為我係每月27號比錢佢地,我6月果期比左啦,而家7月27號都未到....不過佢自己私底下check到我破產,之後毫係咁打黎,係咁煩....

回答 (3)

2009-07-14 6:49 am
✔ 最佳答案
1. 佢地話你破左都要供, 係呃你, 想你還錢. 你一破產, 你嘅財產决定權就不再屬你, 你想供都唔得. 佢亦唔可以追你數. 你肯供佢都唔收得, 否則犯法. 佢只可以去破產管理處排隊分餅仔.
2. 但在你頒令破產前, 佢哋有權追你數. 所以佢地會在你被頒令破產前瘋狂追數, 務求在你破產前收得幾多得幾多. 你無權阻止, 亦無嘢可做. 只有啞忍. 上門嘈嘈哄就一定啦. 太過份就報警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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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提你:
如果你在申請破產前一兩個月先借呢條數, 咁佢有可能話你訛騙而報警. 大部份債仔填 form 時, 在 "其他借貸" 一項都唔會填足, 驚財務見佢咁多數喺身唔肯批. 咁到佢唔還錢時, 財務公司會話你唔還錢, 我會報警, 因為你虛報 / 漏報資料, 即係行使假文件.
摘自蘋果日報:
一名二十三歲男子二○○二年十月三日(星期四) 在東區裁判法院因破產欺騙案被判入獄三個月。
該名男子分別於二○○○年九月及二○○一年六月,在沒有完整地透露其財務情況下,向兩間財務機構共借貸七萬五千港元。 兩間財務機構隨後得知該名男子向他們借貸的時候,尚有其他債務,並隱瞞其部分負債情況。 兩間財務機構於是向警方報案。他們明確表示,假如他們事先得知該名男子的真實財務情況,其借貸申請應該不會獲得批准。
該名男子於二○○一年八月申請破產,並於二○○一年十二月被宣告破產。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落案控告該名男子以一項欺騙罪名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男子承認有關控罪,被判入獄三個月。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07-15 2:44 am
peterchan7708 網友的意見非常正確!
補充一點樓主可以向破產管理署作出投訴,說受到對方的追數滋擾!
並向領達作出知會,說你已向署方作出投訴和得到署方意見,說在現階段是絕對不能向任何人作出還款,否則會以私下轉移資產的罪名將雙方告上法庭!所以為免觸犯法律你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在無破產管理署的同意下還款的!
如有任何問題請領達自行向署方聯絡和追討!
2009-07-14 5:51 am
Find律師去告佢地或報警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5: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13000051KK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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