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首先要自己在港居留,而亦要在港申請你菲律賓藉的太太來港,你可以到人民入境事務處拿一份"受養人簽証申請表",即ID997填寫,你亦可以拿一份ID998,這是一份"受養人簽証申請表須知",列出你怎樣填表和一切的所須文件,當你填完表後,連同全部所須的文件副本寄到入民境處,或許你亦可親身交到入境處。
若一 切順利,入境處會于四至六個星期內約你帶同一切文件的正本到入境處一躺以作實。而一切又順利的話,你菲律賓藉的太太就會被簽發一年期的簽証。到一年之後,當她再去入境處續期簽証之時,批發與否,很取決於你和她于過去一年內留港的時間而定,如果你們的留港時間很長的話,入境處就可能簽發一張一至三年的簽証。不過若果你或她只是留港的日子比較短,入境處可能認為她或你都不是有心留港而不會再簽發証給她。
這樣直到她重覆地申請住港夠七年之後,她就可申請香港永久身份証,即可長期留港與你一齊。而且,她在港未滿七年之前,雖只有著簽証的身份居港,她仍然可以在港工港。
希望以上能解決你的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