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薪病假會否扣病假結餘???急~

2009-07-11 8:38 pm
本人係新公司返左三個月工
但因病先後請左五日假(呢d都係冇薪的)
而醫生剛剛開左一星期病假比我~

未知本人可否有病假津貼呢???

但本人上網睇到要有病假結餘才有病假津貼
而本人之前請的五日假會否扣病假結餘
但歌五日 都係冇薪病假.......

請幫幫忙,謝謝~

回答 (3)

2009-07-15 11:47 pm
基本上.... 請假(年假除外)係無薪...
法例所提及的都係要連續4天或以上才會有薪(五分四)...
只要少過4天,或非連續... 都係無薪...
2009-07-11 9:58 pm
朋友,基本上乎合418條件(成為連續性合約僱員),而且做滿3個月,才可享有有薪病假(正常人工的5分4)。

418: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1.pdf

連續性合約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有關僱傭合約是否屬於連續性合約的爭論,僱主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該合約並非連續性合約。



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 個月內每服務滿1 個月,便可
累積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 個月可累積4 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
積至120 天。
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
僱員領取疾病津貼須符合以下資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 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
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
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請參考本章「有薪病假的類別」
部份);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見上文第一段)。
僱員在下列情況不可享有疾病津貼:
• 如僱主辦有經衛生署署長認可的醫療計劃,僱員無合理解釋,拒絕
接受醫療計劃下的公司醫生診治或不聽從該等醫生的指導。(如僱
主所經辦的認可醫療計劃沒有涵蓋某一醫療系統的治療,則僱員仍
可選擇向該沒有被涵蓋的醫療系統下的任何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
註冊牙醫求診);
• 病假適逢法定假日而僱員可享有該假日薪酬;或
• 僱員因工受傷,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可獲得補償。
疾病津貼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12 個月內所賺取
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 個月,則以該段較
短期間計算。
病假日數 「指明日期」
一天 病假當天
連續多於一天病假首天
注意: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
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
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
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詳情見附錄二)
疾病津貼須不遲於正常發薪日支付給僱員。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
可被罰款5 萬元。

之前請的五日假會否扣病假結餘?

>絕對不會,也不可以。



2009-07-11 8:41 pm
你做夠3個月未先
未夠係冇有薪病假
如果夠3個月又有醫生紙緊係當有薪病假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3: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11000051KK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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