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申請公屋

2009-07-10 8:26 am
我93年申請個居屋,之後賣左居屋。現在一家四口收不得萬二蚊十分吃力,可否申請公屋住。

回答 (2)

2009-07-14 9:16 am
✔ 最佳答案
哈哈大家好嗎;10幾年前的事了,只要付合公屋政策的話,應該問題唔大的,你可以到樂富中心房屋互助委員會總部,同該處的職員詢問她們以你現在的情況,是否付合申請條件,順帶拿公屋申請表格吧。大約要等3幾年至4、5年不等的,要看你選擇房屋的地區而定的,市區多數等耐啲日子,新市鎮會快一點的。希望你萬事都順順利利,心想事成,希望你會看得明白和幫助到你解釋疑慮呀,拜拜了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5.gif
參考: me和眾兄弟呀
2009-07-10 7:26 pm
應該不可以,因公共房屋政策的精神是不容許享有雙重福利,你曾買居屋,已享受過免地價的福利,所以是不能再申請公屋了。如入不敷支,可向社署申請低收入綜援,而不是去申請公屋。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5: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10000051KK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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