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和救護站一問

2009-07-10 6:43 am
為何以前在殖民地的香港,救護車會部署消防局裡,但為何現家要將消防車和救護車分開部署,分開做救護站,而家仲有冇救護車部署在消防局內,這樣分開和合併部署有什麼利與幣.....

回答 (2)

2009-07-10 10:21 pm
✔ 最佳答案
消防處的「服務承諾」,若在幾年前就幾準;但最近一兩年,因為受死火白車所累,連盧振雄處長見記者都不敢主動提這四個字。

2009-07-10 14:21:32 補充:
 回歸後的香港救護車都有擺在局內,但並非每間局都有,部份消防局因為規模細,沒有地方放置救護車。
 薄扶林、寶馬山及九龍塘的「消防局暨救護站」,是少數消防局連同救護站屬同一建築的分局,又像藍田及馬頭涌,各有獨立的消防局及救護站,但兩者並非在同一條路或在隔壁;亦有消防局及救護站在同一條路,但以獨立建築及門牌分開,如油麻地(窩打老道)、寶琳(寶琳北路)、大赤沙(環保大道)、田心(富健街)及梨木樹(和宜合道)分局等。
 消防局暨救護站,即同一大樓內有兩個機構,利處電台會集中收到的消息,消防車及救護車是可以一齊出發,「四紅一白」更快到達事發現場;弊處是由於地方擠迫,救護及消防會在同一地方候召。
 而消防及救護兩個獨立建築物的好處,就是救護及消防員可以各自佔用自己的地方上班及活動,正因為大部份救護服務都無須消防車跟,而不騷擾到對方。弊處就是電台要把兩個召喚的訊息分別再傳遞給消防局及救護站。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2009-07-10 7:40 am
回答問題 1:不只是殖民地香港有救護車駐守消防局,現時特區政府嘅香港都同樣有救護車駐守消防局。
回答問題 2:不是分開及合併部署,而是救護站會有大約 4 至 8部救護車駐守,但火警抵達現場規定 9 分鐘內抵達,緊急救護服務規定要 12 分鐘內抵達,好多時由救護站出車去火警或緊急救護服務會超出時間,而附近地方有消防局,為咗可以爭取時間及服務承諾,救護站會派救護車到最近消防局註守提供最好嘅服務給市民
參考: 自己理解。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36: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09000051KK0234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