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過去三十年,海外國家的全職留宿家庭傭工在本港工作,以應付本地對家庭傭工的需求。
外傭的僱傭及逗留條件均清楚載列於標準僱傭合約內,而政府亦會定期檢討有關條件,以防出現積弊。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文本可於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樓入境事務處詢問處索取。
勞工處出版了一份《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 - 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須知》(PDF),以提供有關僱主及外傭的權利及責任的參考資料,內容包括外傭及其僱主所提出的一些常見問題的答案。
外傭除了可享有勞工法例所提供的保障外,更可透過標準僱傭合約而享有額外的保障,例如由僱主提供的免費醫療福利。香港設有行之有效並廣為人知的渠道,解決外傭和僱主之間的糾紛,當中包括勞工處、勞資審裁處和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為了保障僱主和一般本地工人,外傭是不准從事兼職工作或未經許可的工作的。
規定最低工資
政府定期就外傭規定最低工資進行檢討。僱主須向外傭支付不低於簽訂合約時規定最低工資的薪金。這項規定一方面可保障外傭免受剝削,另一方面亦可保障本地工人免與低薪海外工人競爭。考慮香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情況後,政府決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起,把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調高100元,即由每月3,480元調整至3,580元。新的工資水平適用於所有在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或以後簽署的僱傭合約。
聘請外傭
入境事務處出版了一份《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以供有意聘請外傭的人士參閱,指南內容包括聘用外傭的資格準則、申請手續及注意事項。有關聘用外傭的手續的常見疑問及回應,可參閱入境事務處網頁。
豁免徵收僱員再培訓徵款(徵款)
政府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決定,由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暫時豁免僱用所有外地勞工(包括外傭)的僱主繳付徵款的責任,為期五年。有關暫時豁免徵款的新聞公佈,請參閱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
以上轉載自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tc/plan/iwFDH.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