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入職時合約講明,試用期3個月,如辭職:
第1個月,1日通知
第2個月起,7日通知
第3個月後,1個月通知
我由6月1日係呢間公司開始返工,做到而家為止,請過一日半假
因為我見左份新工,叫我聽日返..
1:如果打返去辭職,d人工同通知金個d點計法?
2:如果唔返舊公司,唔聽佢電話有冇問題(意思是指我想無故曠工駁佢炒我)會否觸犯勞工法例
3:大家有冇一D兩全其美既方法建議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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