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拒租可點做

2009-07-06 9:23 am
業主太太代簽了臨約及收了訂金, 但到簽正式租約時太太失踪, 業主講並不知情(但簽臨約時業主太太已用電話通知業主才簽約).
現在想問:
1. 臨約上只有業主太太簽名, 是否有效?
2. 業主不肯按毀約賠償外, 連本人訂金都不發還, 現在又找不到業主太太當面對証. 可以點做呢?
3. 本人現在可以經什麼途徑追討訂金及毀約賠償.
4. 可否追討因是次毀約做成不便及有關其他費用賠償呢?(如: 租金差額, 交通差額)
**5. 有什麼方法可令業主先發還本人已比之訂金

希望得到各方友好幫助! 感激萬分!

PS. 已報警備案

回答 (2)

2009-07-06 2:29 pm
✔ 最佳答案
如 果 業 主 不 承 認 他 的 太 太 是 受 了 委 託 的 , 這 只 是 一 幢 騙 案 , 你 也 只 可 以 報 警 拉 人 ( 並 不 是 備 案 )。
2009-07-07 8:50 pm
1:租約無效,你點会咁架!任何租約都要業主本人簽,再打厘印,才有效!
2:冇得點做,只有等業主太太本人嘅出現!因為不是業主簽,當然有道理不認!
3:租約無效,怎是毁約!等業主太太本人嘅出現,只拉她!
4:可以,但只限業主太太!
**5:冇,因為不是業主本人收下及簽收!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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