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來不及看到內容的話...
那就請拉到本問題的最下方
粗黑字體以及藍色字體的部份 看我的疑問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gif
因為遭到有心人士檢舉 個人猜想
可能會以侵害智慧財產權的名義定罪
悲慘的話就是遭到移除 以及扣點處分
(但是本著 想解決發問者疑問 故選擇忍痛放著等它扣點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5.gif
)
由於並非學法學出身 因此特地來此請教各位法律高手
我的回答是否有侵害智慧財產權的疑慮。
如果有的話,是觸犯了哪些法條?
另外,
想請教的是,
如果提供的是該網站的名稱,
讓使用者連結過去,這樣也造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嗎?
先謝謝各位法學大師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7.gif
更新1:
上述提供的知識回答 已遭到移除 http://tw.myblog.yahoo.com/moligirl-start0314/article?mid=62&prev=-1&next=61 (這是當初發表的 內容 請各位法律專家幫我瞧瞧 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感激)
更新2:
您好, 海克特拉弗 / 赫克托拉沃 ( 1946 ~ 1993) 上頭的補充 就是我當初回答的內容 請您連過去看一下。 另外個人猜想有爭議性的網站是這個 http://www.hectorlavoe.com/ (也就是我發問的主因) 我想我應該是合法引用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rrA5zQ.CQE4EbPhq80_UGjJR3g--/article?mid=5506(關於合法引用的文章 ) 不過不了解2次創作的定義是什麼(尤其台灣沒有這名詞.??) 還請大師們指導!
更新3:
謝謝David大師蒞臨, 那麼想請教,既然提供網站連結名稱沒有侵害智慧財產權 那麼如果是複製貼上 來自於寫著Copyright© 網站的部分內容 就算有註明出處 是否仍屬於 侵害智慧財產權的範圍?? 小妹資質駑鈍 面對疑問有窮追猛打的小強精神 還請David大師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