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利益一詞的定義可否用於失去親上之上?

2009-07-06 4:47 am
剛剛和家人看到電視節目的預告

進而引起了一個問號

話說[ID精英]的大結局說郭晉安要替老婆報仇(看對白應該是這樣吧..我沒有追這節目]

然後家人就說: 利益當前朋友都會反目

我想知道, 失去親人=個人利益有受影響嗎?

利益的真正定義可以用於失去親人身上嗎?

謝謝。
更新1:

Re: tony112233442000 先多謝你既解答, 咁請問 如果係我,我死左個老婆, 想搵殺佢既人報仇 咁殺左我老婆個人算唔算係令我失去左我既利益呢?

回答 (3)

2009-07-15 12:59 am
✔ 最佳答案
失去親人(老婆)=個人利益有受影響嗎?

用心理學角度來解釋「愛自己與愛別人」關係中的「愛」思考:

不成熟的愛:「因為我需要你,老婆,所以我愛你。」(有傾向需要被愛,恐怕失去,個人利益有受影響。)

成熟的愛:「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老婆。」(愛是主動關懷的給予需要你的人。)

如果我能夠說:「老婆,我愛你。」則我必能夠說:「在你之中我愛一切人,通過你,我愛全世界,在你生命中我也愛自己。」

「給予」是能夠使心靈得到滿足。給予不是犧牲、放棄什麼,也不是付上什麼而換取、交易什麼。給予是不求回報的,是能使自己感到盈滿、活性的生命力。因此,我們能夠感到自信,證明到自己,心靈也就得到滿足。

但是,給予行為實在是「作用力=反作用力」,給予行為中自己同樣得到「益處」(姑且如此說,指的是得到愉悅、自信、動力等等。)

愛,不是找一個人幫你完成成熟的蛻變,而是在有能力掌控它的時候,讓它為自己的心靈幸福服務。對生命沒有善意與敬重的人,絕對不會懂得真正的愛。

有朋友太過「自我利益中心」處事都是可悲,因他們不懂反思、珍惜及欣賞。最後這個自私的心靈是痛苦的,終會傷害了身邊的人。

「人是為了利益而生存」不算真有罪,當走到利己主義/利己不利人,就係「利」字在中央,「道義」放兩旁。

因為他們背後都設定了一套他們自己認為絕對的價值觀,就是每個人都是為自我的利益而奮鬥。凡對我有利益者,便是有價值,由於每個人自己的利益都不同,所以便沒有絕對的價值,一切都是相對的。

利己主義者常常表現為一種以經濟條件為標準的價值觀,就是所謂世俗的功利主義。其實功利主義者又常常會表現為現實主義的模式出現。這種利己主義者的特點是以經濟條件為唯一的價值標準,把一切人的價值都工具化,人的行為都手段化。他們不承認有普遍的價值觀,只要對自己有利的便是對的、有價值的,他們認為人都是自私的,人都只是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做一切行為。

如果人是為了利益而生存的說法成立,父母,養兒,老婆都是為了自己的將來的利益,與朋友交往是為了自己前途鋪路,則這個世界沒有親情,沒有友情,整個人倫世界也是虛幻的,一切都只是自私的手段,這樣一個世界是否可能呢?撫心自問,我們正在其中生活的現實世界是否真的如此冷酷無情嗎?

其實大家不必擺出一副高傲不可侵犯的姿態,也毋須有包容大眾的廣闊心胸,只要認真反省,檢討自己,認清自己的心意,用平常的心去活出自我。
參考: 情教署發言人
2009-07-11 4:26 pm
我想你的意思應該是失去左親人,是不是自己的個人利益就有保障呢?當親人知道左自己犯左一件罪案,並打算去警局說真相時,你這條問題便會出現!殺左自己的親人,幫自己所犯的罪瞞騙,還是任由自己的親人去說真相呢?依種情況,就會汲及你所說的利益與親人的抉擇!至於點做,自己想吧!
利益的真正定義就是對自己有得著,會令自己變好的東西!至於對自己好的定義,人人會有不同!有時,我們不應該只為著自己的利益而做事,應該考慮一下所做的事,是不是合不合乎社會的道德標準,對不對得著自己的良心和會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2009-07-07 2:30 am
誤用詞彙,就這樣簡單!跟本不適用!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9: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05000051KK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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