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事物都有原因?

2009-07-04 2:28 pm
是否所有事物都有原因呢?

回答 (11)

2009-07-04 10:28 pm
✔ 最佳答案
所有事物都有原因 ?

所有事物 , 必然有因 ,
而且 , 一事物既是因 , 同時亦是別的事物之果 ,

比喻說 :「學生犯了錯 , 老師教導他 , 他再不犯錯 ,」
學生犯了錯 , 是因 ,
老師教導他 , 是果 ,
老師教導他 , 是因 ,
他再不犯錯 , 是果 ,

老師教導他 , 既是因 , 亦是果 ,
任何事件 ( 事物 ) 本質如是 , 生起幻變 , 不離因果 ,

「第一因」, 「無中生有因」的說法 , 不合符邏輯 ,

引用上例 ,
如果「學生犯了錯」是第一因 ,
1) 學生犯錯就是無因生有因 ,
學生犯錯 , 豈能無因 ,明顯不合邏輯法理 ,
2) 如果學生犯錯是出於「無因」, 無因就是無因 , 不能說是第一因 ,
3) 如果老師教導他 , 是第一因的果 , 那第二因是甚麽 ?
若第二因是不可得 , 第一因亦不能成立 , 這是邏輯 ,

由此推論 :
1) 學生犯錯 , 必有其因 , 故仍屬有因之果 ,
2) 學生犯錯若出於「無因」,「無因」不能說成「第一因」,
3) 老師教導學生 , 其「因」是他犯了錯 , 而不是「第一因」, 不能妄作數字 ,

破解「第一因」的迷思 ,

我們說 : 宇宙總得有個起源 , 時間總得有個開始 ,
這說法是對的 , 任何事物 , 必有生時 ,

因此 , 我們推論出「看似無懈可擊的」邏輯思維 ,
1) 如果「時間起點」之前還有因 , 那仍應歸納入時間中 , 不能說這是起點 ,
因為我們認知的「因果法則」是建基於時間當中 , 先因而後果 ( 這說法 , 不全面 )
2) 如果「時間起點」之因 , 是「自有永有」( 上帝 ) ( 第一因 ),
那麽 , 自有永有的本質就是無限 , 永恆之性 , 不能說永恆還有因 ,
( 這是大錯特錯 ! )

我們對「第一因」的思考模式 , 是來自「直線法」,
我們假設了線性是有個開始點 , ( 這是對的 )
我們或會將這個開始點說成「第一因」, 或無中生有因 , ( 這是錯的 )
我們或會將這個開始點之因 , 定義為自有永有的上帝 , ( 錯得更加離譜 )

見下圖解 :


圖片參考: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4.jpg


以「一體觀」, 破「第一因」, 破「無中生有因」

我們嘗試改變直線法的思考模式 ,
會發現「第一因」是不可得的 , 亦破除「無因生有因」的迷思 ,

見下圖解 :


圖片參考: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世人對事物 , 有三種定義 :
1 ) 有事物 ,
2 ) 無事物 ,
3 ) 自有永有 ( 永恆 , 無限之義 ) ,

我們可以利用工具 , 去解剖事物觀念 :

假設 n , 代表一切有 ,
假設 0 , 代表無 ,
假設 ∞ , 代表永恆 ,

n = ∞ * 0 ,
0 = n / ∞ ,
∞ = n / 0 ,

若 ∞ * 0 = n
n 的因 , 就是 ∞ * 0 ,
事物的「有」, 來自 ∞ * 0 ,

若 n / ∞ = 0
0 的因 , 就是 n / ∞ ,
事物的「無」, 來自 n / ∞ ,

若 n / 0 = ∞
∞ 的因 , 就是 n / 0 ,
事物的「永恆」( 無限 ) , 來自 n / 0 ,

n , 0 , ∞ 三者彼此互為因果 , 並非無因生 ,

離開 n , 0 與 ∞ , 不可得 ,
離開 0 , n 與 ∞ , 不可得 ,
離開 ∞ , n 與 0 , 不可得 ,

這就是「一體觀」,
以「因緣法」破「第一因」, 破「無中生有因」,

我們知道 , 構成一事物 , 必然有其因素 ,
比如說 : 眼前的一個橙 ,
橙由橙肉 , 橙汁 , 橙味所構成 ,
離開橙肉 , 不成橙 ,
離開橙汁 , 不成橙 ,
離開橙味 , 不成橙 ,
橙變壞了 , 稱為壞橙 , ( 因條件改變 )

因些我們說 , 構成橙這種事物之因 ,
乃橙肉 , 橙汁 , 橙味等種種因素而成就 ,
生成橙肉 , 橙汁 , 橙味 , 其因乃是橙 ,

我們不能說 : 橙是從無中生有 ,
我們亦不能說 : 橙肉是橙的第一因 , 橙汁是橙的第一因 , 橙味是橙的第一因 ,
我們也不能說 : 橙是橙肉 , 橙汁 , 橙味之第一因 ,

因此 , 世間事理 ,
沒有所謂的「第一因」,
也不是「無中生有因」,
而是「因緣和合生」,

共勉之 !

回應網友 :
to tony112233442000 :
世間沒有絕對的客觀存在 ,
一切都是主觀所得 ,
共同的主觀 , 我們才定義為客觀 ,
比如我看到蘋果 , 是我的主觀 ,
你看到蘋果 , 是你的主觀 ,
他看到蘋果 , 是他的主觀 ,
我們三者能看到蘋果 , 因而定義為客觀 ,

to choikongchun :
「沒因例 :有人被強姦,那原因在哪裡?只不過是一個偶然發生的事情,」
原因在於有強姦者 , 沒有強姦者 , 何來強姦 , 何來被強姦者 ?

2009-07-04 14:31:26 補充:
好像不能顯示圖片 ,

請參考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4.jpg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2009-07-04 14:37:52 補充:
好像不能顯示圖片 ,
請參考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4.jpg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2009-07-04 14:38:07 補充:
好像不能顯示圖片 ,
請參考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4.jpg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2009-07-04 22:44:42 補充:
不是不理解第一因 ,
而是第一因是不可得的 ,
你能拿一個叫作終極原因來論証嗎 ?

2009-07-04 23:00:40 補充:
我說 :
線性思維模式使得我們推伸至終極點 ,
因此錯誤地認為這個稱為終極是無因生 , 或第一因 ,
參考圖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4.jpg

我亦在圖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破除終極無因或第一因的說法 ,

2009-07-05 12:43:14 補充:
因果法則於佛家來說只是「世間法」, ( 從屬世的角度看因果 )
若從「空的哲學」來說 , 因果也是「性空」,

如果我們把世間事物 ( 包括知覺者本身 ) 代入虛無主義 , 或唯心論 ,
就毋須要論說因果了 ,
無論我們以唯心主義駁斥唯物主義 , 或以唯物主義駁斥唯心主義 ,
都是沒有意義的 ,

佛教哲學不主張「唯物論」, 亦不主張「唯心論」,

2009-07-05 12:43:28 補充:
至於「第一因」這問題 ,
我們單單說信仰有個第一因 , 有其麽意義呢 ?
就等如我們單單說信仰有上帝一樣 ,
第一因是甚麽 ? 上帝是甚麽 ? 我們必須要定義其屬性 , 才能產生認知 ,
若只信仰有個叫作第一因 , ( 無法認知的事物 )
我們也可以信仰有個「飛行意粉怪」,「汏鈛」,「杁栈」,「艾尺」, 任地天馬行空 ,
那就毋須論說這些事物有或無了 ,

如果第一因是上帝 , 上帝的屬性是永恆 ∞ ,
我們還是可以對永恆這種事例作因果論說 ∞ = n / 0 ,

2009-07-05 14:25:32 補充:
如果所有事物都有原因, 怎樣解釋, 自由及偶然呢?

我可以補充多一點 ,

火燒水 , 隨後水沸騰 ,
我們會說 : 火燒水是因 , 水沸騰是果 ,
這是因果 ,

當你煲水的一刻 ,
你不能說煲水是因 , 因為水還未沸騰 ,
果未生 , 不能說未生果之事物是因 ,
唯當水沸騰 , 即果現 ,
煲水才能定義為水沸騰的因 ,

2009-07-05 14:25:48 補充:
這道理很簡單 ,
當你煲水的一刻 , 若說是因 , 那水就必定要沸騰 ,
這間接是承認因果法則是一種「命定論」,

如果水未沸騰 , 煲水這事件 , 仍屬變數 ,
如果你改變主意 , 不想煲水 , 把火熄滅 ,
你就是破壞了原先「火燒水 , 隨後水沸騰」的因果法則 ,
水既然沒有沸騰 , 那就是沒有果生 ,
無果 , 即無因 ,
因此 , 當你煲水的一刻 , 不能定義為是水沸騰的因 ,

世人看因果 , 是先有因而後有果 ,
原因是世人活在時間巨輪中 , 使得我們心識順隨時間流轉 ,

若以「空的哲學」,
知覺者 , 性空 ,
時間 , 性空 ,
因果 , 性空 ,

2009-07-05 14:27:16 補充:
如果所有事物都有原因, 怎樣解釋, 自由及偶然呢?

我可以補充多一點 ,

火燒水 , 隨後水沸騰 ,
我們會說 : 火燒水是因 , 水沸騰是果 ,
這是因果 ,

當你煲水的一刻 ,
你不能說煲水是因 , 因為水還未沸騰 ,
果未生 , 不能說未生果之事物是因 ,
唯當水沸騰 , 即果現 ,
煲水才能定義為水沸騰的因 ,

2009-07-05 14:27:31 補充:
這道理很簡單 ,
當你煲水的一刻 , 若說是因 , 那水就必定要沸騰 ,
這間接是承認因果法則是一種「命定論」,

如果水未沸騰 , 煲水這事件 , 仍屬變數 ,
如果你改變主意 , 不想煲水 , 把火熄滅 ,
你就是破壞了原先「火燒水 , 隨後水沸騰」的因果法則 ,
水既然沒有沸騰 , 那就是沒有果生 ,
無果 , 即無因 ,
因此 , 當你煲水的一刻 , 不能定義為是水沸騰的因 ,

世人看因果 , 是先有因而後有果 ,
原因是世人活在時間巨輪中 , 使得我們心識順隨時間流轉 ,

若以「空的哲學」,
知覺者 , 性空 ,
時間 , 性空 ,
因果 , 性空 ,

2009-07-05 14:37:56 補充:
同樣地 ,
我們不能說 : 先有強姦者 ( 因先 ) , 而後有強姦 ( 而後果 ) ,
強姦未發生 , 即果未生 , 不能說這人就是強姦者 ,
唯強姦發生同時 , 強姦者 , 被強姦者 , 就構成因果關係 ,

2009-07-05 19:11:41 補充:
關於煲水的例子 , 補充一點 ,

如果你改變主意 , 不想煲水 , 把火熄滅 ,
你就是破壞了原先「火燒水 , 隨後水沸騰」的因果法則 ,

而你煲水 , 就成就了你把火熄滅這事件 ,

那就是說 : 煲水是因 , 火熄滅是果 ,
若你原先沒有煲水 , 作了因 ,
你就毋須把火熄滅 , 生成果 ,

因此 ,
「因」, 不是某事物的絕對因 , 必然因 , 命定因 ,
種種條件若有變數 ( 因變 ) , 所生成之果 , 就有變數 ,

2009-07-07 00:08:48 補充:
意見14

請參考圖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以方便思考 ,
本人要說的是因緣和合法則的因果 ,
而不是你所指的無窮無盡的無限 ,

意見15

我們的知覺不落於量子世界 ,
故無偶然 , 或然 , 任意的事理 ,
我們知覺的世間 , 是「緣」所構成 ,

緣 , 是普遍的事理 ,
你眼所見的事物 , 就是因緣 ,

強姦例子只是隨便說法 ,
只在討論題目 ,
請不要太過敏感 , 义到去別的話題 ,

2009-07-07 00:08:55 補充:
意見16

woodreus18 網友比本人更能理解佛學 ,
他沒有說錯了話 : 緣起法則,當然能推翻宿命論主義 , 沒有矛盾 ,
你們看因果 , 跟他看的不同 ,
他看有緣 , 你們看不出緣 ,

緣起法是世間的真相 , 我認同這說法 ,
是否無可置疑 ?
我常有懷疑 , 故常不斷証之 ,
証之無誤 , 才算釋疑 ,

2009-07-08 22:16:51 補充:
關於 0 ,

也許跟網友分享 ,

0 , 在我們的認知上 , 是無 ,
比如說 : 0 個橙 , 即是無橙 ,

但從佛學的角度 , 0 既非實有 , 亦非實無 ,

-3 , -2 , -1 , 0 , 1 , 2 , 3,
如果 0 是實無,絕對無 ,
那麼 , 就應該是 -3 , -2 , -1 , 1 , 2 , 3,
所以 0 並不代表「實有」, 亦不是「實無」,

( 這就是我們對一事物說無 , 比如說無橙 , 0 個橙 ,
但其實所謂的無橙 , 0 個橙 , 並非實無 , 絕對無 ,
它是「空」, 直至緣起了 , 我們得見有橙 )

2009-07-08 22:17:02 補充:
這是佛學所指的「空」,
佛學說 : 緣起性空 ,
世上任何事物 , 皆屬空性 ,

若 0 是實無 , 絕對無 , 那就落於「無因」,
那本人上述一切的立論勢必被推翻 ,

因此 , 0 既非實有 , 亦非實無 , 才能構成因果 ,

萬有皆空的概念 , 我們可以從 : n = ∞ * 0 體會 ,

2009-07-10 22:41:05 補充:
街上不只我一人,何以偏偏選中我?

這就如同問 : 骰盅內的骰子 , 為何開 3 , 而不開其他 ?
如果你擲骰盅 , 開了 3 ,
到底是有因 , 還是無因 , 是必然 , 或是偶然呢 ?

如果你不懂得因 , 你就不會懂得果 ,
擲骰盅的因是 ??????? , 出來的結果就是 ?
因此 , 我們就會墮落於「無因 , 或然」此等迷思 ,

2009-07-10 22:41:28 補充:
如果你得知因 , 擲骰盅開出 3 的種種條件 , 你就會懂得果 ,
比如說 :
骰子的位置 , 滾動的角度 , 速度 ,
擲骰盅的力度 , 幅度 , 次數等等 ,
那麽 , 擲骰盅的因就是 abcde , 結果就是 3 ,
假設 abcde 等等條件 ( 因 ) 不變 , 骰盅就必然開 3 ,
因此 , 我們就會墮落於「因定 , 命定」此等迷思 ,

無論是「無因 , 或然」, 「因定 , 命定」, 都不正確 ,

2009-07-10 22:41:47 補充:
骰盅要擲出 3 , 可以由很多不同的「緣」所成生成 ,
abcde ---- > 3 ( 必然 )
ahife ---- > 3 ( 必然 )
chrds ---- > 3 ( 必然 )
judft ---- > 3 ( 必然 )
....

不同的緣 , 所生成的種種條件 ( 種種因 ) , 都必然開 3 ,
這就不能說事物發生是「偶然 , 或然 , 無因」,

既然開出 3 可以有種種不同的條件 , 皆能成就 ,
那麽 , abcde 因 , 就不是必然唯一產生 3 這結果 ,
這就不能說事物發生是「必然 , 因定 , 命定」,

2009-07-10 22:41:59 補充:
破除這兩種迷思 ,
我們就能知道 , 事物的發生 , 是來自種種「緣」,
由緣所生成的因 , 不是必然 , 不是因定 , 也不是偶然 , 不是無因 ,

招牌跌下 , 擊中了你 , 亦如是理解 ,
不是偶然 , 不是無因 , 也不是必然 , 不是因定 ,

2009-07-10 23:10:24 補充:
to leecheukming :

1 ) n , 永遠都是有限值 , 這是我們所知覺的「有限宇宙」,
2 ) n 包含萬有 , 事物與事物之間 , 就能構成因果 ,
3 ) ∞ 不是實有 , 亦不是實無 ,
4 ) 無限與有限是不可分割 ,
無限與有限是一體二性 ,
就如同光子與光波是不可分割 , 物質與能量是不可分割 ,
光子與光波 , 物質與能量 , 又是一體二性 ,

宇宙本質就是一體二性 ,
n = ∞ * 0 ( n 是有限值 , 如同我們所知覺的有限宇宙 )
∞ = n / 0 ( ∞ 是無限 )
請參考圖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2009-07-10 23:10:34 補充:
5 ) 一體觀的問題 , 留給閣下思考吧 ,
6 ) 果不生 , 因不來 , 見之前的煲水例子 ,
其他的 , 不作補充 , 謝 !

2009-07-17 01:03:08 補充:
圖解和公式只是方便建立一種思考模式而已 ,
對於破除第一因 , 無因生有很好作用 ,
我想要表達的 , 是因緣和合生有 ( 事物 ) ,

發問者問「事物是否有原因」,
我就答事物必然有因果 , 因果來自緣 , 非必然 , 非或然 ,

發問者若問「事物的本質」,
我就會答事物的本質是「性空」, 沒有實體自性 ,
這樣 , 我就不會跟他說因果 , 也不說緣 ,
因為因果本來也屬性空 , 緣亦不可得 ,
2009-07-17 3:57 am
因果論是相對的. 第一因是絕對的.

証明因果只需從日常生活上著眼觀察,感受, 更本不須論証,例如---大對小,正對錯,上對下,神與魔等等,必然是相互出現,至於事件的定性是取決於觀察者當時的狀況,是可因人時而變的,因此無須証明,亦不可証。
第一因是絕對性的,人在變,世界在變,宇宙在變,那來絕對,例如明天的宇宙比今天的大,而今天的宇宙亦比昨天的大,因此上述各位所說的所謂無限大或無限遠更本不存在,因此各人所指的最大,最小,只是一個無意義或極狹義的量詞,既然現實生活裏,身邊一切跟本沒有所謂的絕對,那麼何來絕對的第一?何來第一因?何來自有永有?

2009-07-16 20:21:50 補充:
若第一因或自有永有是不實在的,本是虛幻的,那又怎能有什麼實在証據能証明它的存在,倒頭來只是心費枉費一埸。

至於偶然或必然,同上只文字上給人一仲多與小的感覺.
偶然或必然本無定性,取決本在事件,事物和時間之間的相對結果,舉六合彩為例,每期的六合彩中頭獎的機會率都是接近零,對你,對我,對他都是一樣接近零,是非常非常偶然的情況下才會中頭獎,但可曾想過每期總有一個半個幸運兒,那麼我們可以這樣看這幸運兒從買票的一刻己經註定是會中獎的,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既然必然又有何難之處,因此偶然或必然本無定性的,都係果句都係視乎當局者當時的位置,時間長短之分,更本無有什太大的討論價值。

2009-07-16 20:42:45 補充:
致QQ
其實真的很難用簡單的一兩條公式便能解答所有虛幻的因果問題,但相信閣下己經盡力,盡了力己足夠,對於那些有其背後別的意義的問題和指控更本不值浪費時間,對他們來說"祂"是絕對的"經"就是証據,其它的都是次之,試想一個虛幻的絕對理念怎能在現實相對的世間上能夠站得往,信念破產只是遲早的事,註定會發生的事又何須爭拗呢?

2009-07-18 08:02:32 補充:
世間何來絕對的真理,一些昨天被奉若神明的真理,可以因時而逆勢地變得一文不值,但當時來運到之時又會東山在起,所謂真理都是一些理論被當時者大多數人接受的一種假象,是人為的。
致於真金不怕紅爐火?
我想所謂的真金是舊有的"金",舊有的理念,所謂的紅爐火,應該是舊式的風爐吧,試想把舊"真金"放進現有的超高溫紅爐內燒,我想就所謂的真金,所謂的真理都會變得不勘一擎,何來無限?何來永恒?何來真理?
盲目跟隨,或尋找所謂的真理,衹會把眼光和思維變得狹窄。
別被"真金不怕紅爐火"的狹義騙了你啊!
與時並進才是重要的處世之道。
2009-07-16 3:21 am
所有的事物, 都是由許多的偶然性, 交光互影, 終至達致最終的必然性的
2009-07-08 8:04 pm
QQ的言論,是大有破掟,兼不合邏輯的。

首先他自行定義了幾個數學符號,並結合幾條算式作出推論:

「假設 n , 代表一切有 ,
假設 0 , 代表無 ,
假設 ∞ , 代表永恆 ,」

2009-07-08 12:04:46 補充:
先談定義的問題:

n代表一切有:這是合符邏輯,因為n只是一個符號,可被定義為任何事物。

0代表無:問題出現了,0在數學上已被定義,不能再被定義為其他事物,況且,0是否為無?數學家一直爭論,在數線上,我們有-3,-2,-1,0,1,2,3,如果0是無,那麼可以不寫嗎?-3,-2,-1,1,2,3,可以嗎?答案是否定的,所以0並不代表「沒有」。0就是0,0不能代表「無」。

∞代表永恒:同樣道理,數學上 ∞被定義為無限大,就不能再被定義為其他事物。況且,無限大和永恒,是兩回事。我有無限大的能力,但只能維持1分鐘,這和永恒便有所抵觸了。

2009-07-08 12:11:43 補充:
之後QQ透過算式:

 n / 0 = ∞... (1)
 ∞ * 0 = n ... (2)
 n / ∞ = 0 ... (3)

並說:

n 的因 , 就是 ∞ * 0
0 的因 , 就是 n / ∞
∞ 的因 , 就是 n / 0


其實(1),(2),(3),這是三個獨立事件,每件事都有不同的因,造出不同的果,可見三件事之間並沒邏輯的關連,你強說是「n , 0 , ∞三者彼此互為因果 」是極不妥當的做法。
2009-07-08 7:31 am
其實, 這種事情是不可解的, 我們只是在推想

任何事皆有因:
而我自己覺得, 寫很大段那位仁兄的圖給了我一點啓示, 因果是不斷循環的(圓形, 當然可以有一大堆分支, 但是都是圓形的), 一個事件的結束可以是一個事件開始的原因, 所以不能使用序數來表達因果的次序, 如果說事件是按時間順序進行的, 我會說, 時間這個概念都是圓形的, 結束=令一件事的開始, 這是我第一個想法

請容我用數學的無限的概念, 一條線, 就算是直線, 如果是無限長, 它不會有起點和終點, 所以, 沒有第一因, 如果要畫這一連串事件的圖, 我們不可以畫到它的起點或終點, 唯一畫法相信是:
...->事件->事件->...
當然可以有分支, 都是無限長的線
這是第二個想法

很多事情我們都不知道它們的因, 所以說沒有因, 其實只是不知道

任何事皆沒有因:
沒有所謂事物, 因和果, 因為它們都不存在
這是我第一個想法

所謂因果都是事件發生後我們給予他們的解釋, 可能那些"因"和"果"根本沒有存在, 這是我第二個想法

有些事有因有些事沒有:
我覺得這個情況不太可能發生, 只是無知/不加思索令我們這樣想

我頗欣賞把事件分為客觀和主觀的回答者, 而解釋客觀和主觀定義的那位朋友都說得不錯, 而我想說的是, 人, 是一個生物, 喜歡一個人可以是受體內, 腦內的物質變化影響, 亦非無因

哲學問題就是這樣, 沒有真正的答案, 如果有的話, 也就不是哲學, 所以, 希望不要斷言對錯, 不斷地反駁他人觀點並不是理智的行為, 希望該位仁兄不要太過衝動, 無論如何, 我反對你的立場, 但是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2009-07-05 6:18 am
引自QQ君:
"引用上例 ,
如果「學生犯了錯」是第一因 ,
1) 學生犯錯就是無因生有因 ,
學生犯錯 , 豈能無因 ,明顯不合邏輯法理 ,
2) 如果學生犯錯是出於「無因」, 無因就是無因 , 不能說是第一因 ,
3) 如果老師教導他 , 是第一因的果 , 那第二因是甚麽 ?
若第二因是不可得 , 第一因亦不能成立 , 這是邏輯 ,"

這仁兄似乎對"第一因"理解有問題.將第一因理解為主次之分的原因.這不是第一因.第一因的意思是終極原因.

2009-07-05 06:32:57 補充:
回應QQ君的說法:
首先QQ君認定因果關是必然的,你亦是不能証明的.這可以看一看休謨的有關因果論述.

同時第一因亦不能証明的,但是可以是一個信念.亦QQ君的認定因果關是必然的,同是一個信仰問題.

2009-07-06 22:30:51 補充:
回應QQ君的意見(1):(因為太多字,分兩段)

QQ君的例子不能推出第一因,我試用你的例子來推出第一因或者無窮的推論:

水沸的原因是水溫達到一百度。
水溫升高的原是火燒水。
火燒水的原是有人煲水。
人為甚麼煲水,因為口渴。
人為何口渴,是人的構造。
人的構造為何口渴,如果宗教家則會說是上帝做人時決定的。
還可以追問下去,我不寫下去了。

如果承認每事物都原因,原因都是事物,所以原因之上或之前亦是有原因,這就無窮無盡的無限了。

2009-07-06 22:31:31 補充:
回應QQ君的意見(2):(因為太多字所以分兩段)

至於QQ君對偶然自由等問題的意見,我實在無法明白。

QQ君太局限自己在佛教的範圍內討論問題,佛教的理論較為難明,而且只是一種宗教的理論,亦沒有普遍義。

而我最不喜歡QQ君用強姦的例子,這是犯法的想法,亦都是對其他人的一種不尊重,請你已後不要再用了。

2009-07-06 22:37:57 補充:
woodreus18君先說"的確事必有因的..... 若果無因,又何來結果呢?", 但又說"緣起的法則,推翻宿命論主義", 這是不是矛盾呢?

你又說"我可以肯定,緣起法是世間的真相,這是無容置疑的。", "無容置疑", 這是不是太誇大了. 佛學之說, 只是一家之言而已.

2009-07-07 22:06:27 補充:
回應QQ君:

既然QQ君堅持只在你的宗教中討論, 我不想對你的信仰有任何意見, 我只是一個普通人, 不是佛教徒, 亦不大了解佛學. 所以無法再討論了.

我所指出的因果推論,正是一般人所贊同的.而QQ君所謂的因緣和合的因果,就只有真正的佛教徒所能理,亦不一定是一般人都贊同的. 就像你不能用圍棋的規則來指責象棋的規則不對的, 兩者是不同的.

QQ君所示的圖亦是令人費解的,甚麼是一體觀,為甚麼他的圖是果因不是因果呢?甚麼原因而乘, 甚麼原因而除呢?沒有說明如何得出這結論來.

2009-07-10 22:07:02 補充:
回應QQ君的電郵,我將全電郵貼上,而我的問題則用箭咀指示.我想會有網友有趣興知討論過程.

你好 :

關於「所有事物都有原因 ?」題目 , 容本人在此補充 ,

關於 (意見 14 ) :
你可以試著去推因論果 ,
但無論你怎樣推 , 都不可能是無限的 ,
n = ∞ * 0
n , 永遠都是有限值 , <======== 這就是一個矛盾了,"永遠"又"有限"
只有有限 ( 那就是 n 中的任何數值 ), 才說因果 , <====== 為甚麼有限才說因果
請參考圖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2009-07-10 22:07:50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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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限不是數值 , 亦非任何事理 , <============ 似將"無限"與"空無"混淆了
因此 , 不落於因果法則中 ,


但 ∞ 無限與有限 n ( 宇宙萬有 ) , 是不可分割的 , <===== 有限與無限是對立的,何以不可分割
∞ 緣於 n , n 緣於 ∞ ,
故此 ,
∞ 因 n / 0 而有 ,
n 因 ∞ * 0 而有 ,
這就是我們的宇宙模型 ,
請參考圖 : http://hk.geocities.com/eeee2001hk/Q125.jpg

2009-07-10 22:10:30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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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意見 19 ) :

一體觀 , 就是任何屬性都相依不離 , 不可分割 , <=====何以見得?

離開 n , 0 與 ∞ , 不可得 , <====="不可得"甚麼? 下二條同
離開 0 , n! 與 ∞ , 不可得 ,
離開 ∞ , n 與 0 , 不可得 ,

為甚麼圖是果因不是因果呢?

若果我寫「因.果」, 那因就因而來 ,
若因本身是由因而來 , 任何生起的事物 , 必然是果 ,

2009-07-10 22:11:10 補充:
接上頁


故本人先立果而後立因 , <=====次序倒過來就解決問題?
當你看到果 , 就能推算有因 , <==== 究境"因" 從何而來
( 希望能體會本人用心 )



乘數除數問題 ,
就好比事物的聚合和分解 ,
( 萬有 ) n 來自 ∞ * 0 ( 聚合 ) , <===== 零乘甚麼都是零,何以有n
( 無 ) 0 = 來自 n / ∞ ( 分解 ) , <==== 數學表達式是固定的,不是由個別人的任意解釋

2009-07-10 22:11:35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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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0 ,
在我們的認知上 , 是無 ,
比如說 : 0 個橙 , 即是無橙 , <======= 我同意上位朋友的講法,零就是零不是無
但從佛學的角度 , 0 既非實有 , 亦非實無 ,
這是佛學所指的「空」,
佛學說 : 緣起性空 ,

若 0 是實無 , 絕對的無 , 那就落於無因 ,
因此 , 0 既非實有 , 亦非實無 , 才能構成因果 ,

萬有皆空的概念 , 我們可以從 : n = ∞ * 0 體會 ,

( 文字尚是有限工具 , 未�! ��盡其意解答 , 見諒 ! )

2009-07-10 22:30:13 補充:
對無限的邏輯論証

由於無限不能在感官經驗中得到確証,那麼從理論上應如何証明它的存在。黑格爾之前,占統治地位的方法是,借助時空的數量度量有無限重複可能性的邏輯論証來証明。引自《時間概念史研究》p. 151

黑格爾指出:“真正的無限毋寧是‘在別物中即是在自己中’,或者從過程方面來表述,就是:‘在別物中返回到自己’” 引自《時間概念史研究》p. 151 轉引黑格爾:《小邏輯》,207頁。

2009-07-11 06:06:08 補充:
我的認識的"因緣和合"佛家這理論對實際知識沒有增加所以落後西方的知識論


  《金師子章》說:“師子情有,名為遍計。師子似有,名曰依他。金性不變,故號圓成。”

  意思就是說,現象世界中的諸事物,都是因緣和合,方能生起,只是幻相似有,本無自性,它的存在依靠因緣和合,所以是說“依他”,“依他起性”。現象世界中諸事物,本是似有,而世俗妄情執之為實有,這是“遍計所執性”。事物雖然是幻有。但心本體常恒不變,這是“圓成實性”。《三松全集第九卷〈中國哲學史新編第四〉》p. 621

2009-07-11 07:16:42 補充:
回應QQ君:

就第一點而論,有限的是人類的有限性,人不知道宇宙究境是否有限.,如果你所的有限宇宙,只是一生的話,那人以外的是甚麼?

第二點,你所謂萬有, 就是無限(你不會說只有一萬件事吧), 如果你堅持萬有就是有限,那萬有以外是甚麼呢?

第三點,你不斷只會說,"不是實有 , 亦不是實無",我懷疑你究境是否明白這句的意思.

第四點, 無限與有限是矛盾統一,就是一個辨証關係.似乎你表達不準確為甚麼你每次都拿出這幾條算式來和那一張圖,又不依數學定律,只是自說自話,這很零人費解的,就是偽科學.

2009-07-11 07:17:15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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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點 你所謂的一體觀更是謊謬,
第六點 不知所謂,本末倒置, 這就是一種穿鑿附會

結論就是:
經過多次的討論,你所謂的因緣和合,其實就是偶然,從實用主義的角度說,有一定的價值的,尤其是對一些不幸的人來說,可以找到一些理由來自我安慰.

2009-07-17 22:55:52 補充:
對世界人人都可以嘗試解釋,世界觀可以各人不同。如果想其他人同意自己的世界觀,就要解釋,就對其他人所提出的問題都回答,否則就是自說自話。

胸襟要開濶,不要先入為主。有一自認為真理的體系。但亦要對其他提出的問題,認真的思考,不要以為其他人的問題,都是一種挑戰。如果自己的體系可以解答其他人的提問,那才是真理,正所謂真金不怕紅爐火。


人是一個有限的存在者,對無限不能從感官經中得到証明,但可以從邏輯論証來証明。如果不能把握無限這概念,那就很難討論哲學問題。

2009-07-18 06:35:39 補充:
推銷虛無主義是沒有銷路的,亦不是一般人能夠接受的,而且違反人性的。我想只有那些經歷許多挫折的人才會接受。如果一個社會大多數人都是虛無主義的,這是一個很墮落的社會。

2009-07-18 21:30:56 補充:
你對真理的理解,我感到奇怪而且落後。我亦不明白你將這種真理觀,當作我說。其實我對第一因的無限後推,講了幾句話,一些人就對無限所持有的誤解,對他們的無知感到難過。正如先前所說的,不能有成見,要胸襟開濶。並且多看一些嚴肅的書。“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你竟然不明白“真金不怕紅爐火"的意思,我本意是,有真材實科的人,不怕別人的挑戰,不回避問題,勇敢面對所有挑戰的,僅此而已。真可惜,你竟會扯到甚麼新、舊、 甚麼永恆、 狹意欺騙。

“與時並進"這句說話本身,對你來說就你的真理。這處世之道,任何時候都合適吧。我想你不會反對吧。這任何時候,就等於永恆吧。
2009-07-04 8:55 pm
如果'事物'的話.有(十分簡單,有鉛筆就有擦膠)

但'事情'就不一定有,

沒因例:有人被強姦,那原因在哪裡?只不過是一個偶然發生的事情,

沒有因也沒有果,難道你是特地給人強姦的嗎?

有因例:我去買枝PEN,目的就係寫或者收藏

那你明白了嗎?不明的話我會再回答你
2009-07-04 7:24 pm
的確事必有因的.....
若果無因,又何來結果呢?
甚至感情上,樓上的人說沒有原因,其實也錯的。縱使可能不知其因緣﹝內在因素與外在條件﹞,但不代表就沒有因。
難道我的肉眼沒看到電子的運動,就認為現在所用的電腦是神的幫忙吧!?當然,神的幫忙也是因吧!


邏輯上,的確事必有因﹝可能是千千萬萬個因緣所組成的﹞。但是,「因」為「果」之「因」,「果」又是下一個「果」的「因」啊~~~

這推斷,說明了沒可能有「第一因」了。縱使真的是「不知道怎樣產生出來」,但不知者,不等於就沒有呀!

化學也說:反應物+反應條件=生成物




以下選自在下劣文:緣起法則推翻宿命論主義


我可以肯定,緣起法是世間的真相,這是無容置疑的。如果是有理性的人,大概都不能否定的。我們如實並深入的觀察世間種種事物,沒有不是因為眾多因素、條件的聚合而生成的,邏輯上只要某些因素、條件不復存在,則那事物就會「消失」。

例如合夥或獨立經營的公司,該公司並非獨立法人,只要有東主的逝世、股權移交、股東人數改變,則該公司已非原來的商號。

我們可以看到緣起法並不是玄妙、怪異之事,相反「緣聚則有,緣散則無」是世間真相。緣起的法則,告訴我們沒有可以獨立存在的事物,也沒有永恆不變的事物,是故「無常」、「無我」。「無常」並不難理解,太多人提過了。「無我」卻是比較抽象、難以接受的。

所有五蘊眾生,都必然以「我」為中心,吃喝因為「我」餓、玩樂因為「我」喜歡、打殺因為「我」恨……很少生物能放下「我」與「我所有」。然而,緣起法解釋了沒有「我」,也沒有人、眾生、壽者、主宰者。

緣起法教人知道「無常」、「無我」,這是推翻宿命論主義的。世界沒有第一個因,沒有絕對的,也沒有創造(主宰)者,也沒有註定、不變的命運。命運是由內在因素加外在條件聚合而成的,釋達多有句名言:「天上天下唯我獨尊。」這不是以天神為本,而是以人為本的精神。這宣言就是告訴我們:生命的尊嚴不在命定,不在神權,不在他造,而在於人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奮鬥、行善,能淨化身心、美化人生,來改善世間。

緣起的法則,推翻宿命論主義,說明了因緣果報。佛法,也是提倡發展人性潛力的人本主義。



相關網誌:http://hk.rd.yahoo.com/blog/mod/art_title/*http://hk.myblog.yahoo.com/buddhism-ckw/article?mid=11861
2009-07-04 5:04 pm
1) 邏輯角度

如果所有事物都有原因,邏輯上是矛盾的。何解?

理論上,可以追溯至所謂的 第一因(定義上,第一因當然是沒有原因的)。但是,如果所有事物都有原因,第一因也必須有本身的原因。矛盾就出現了!

相反,如果否定第一因的存在性,就等於說,有事物「不知道怎樣產生出來」。結果,一樣否定了所謂所有事物都有原因的假設。

2009-07-05 16:44:16 補充:
2) 科學角度

「所有事物都有原因」應該改成「所有事物都有緣」。
因為海森堡量子力學狀態函數中的自變數涉及或然律。

再看看愛恩斯坦的相對論!時間是第四度空間,時間和我們日常接觸的三維空間,基本上相似。因此,時間因果觀可以用三維空間去理解。

如果說,所有事物都有原因,那麼,從時間a點走到c點,中間「偶然」經過b點,b點就被人「屈」成到c點的原因。
這樣,好比三維空間的人,從a點走到c點,雖然中間可經過b點,但是經過d點、e點等等,也一樣可以到達c點。所以,經過b點是涉及或然律的偶然,b點是「緣」,或稱為random walk,而不是「因」。

2009-07-05 17:50:04 補充:
2) 科學角度

「所有事物都有原因」應該改成「所有事物都有緣」。因為海森堡量子力學狀態函數中的自變數涉及或然律。

再看看愛恩斯坦的相對論!時間是第四度空間,時間和我們日常接觸的三維空間,基本上相似。因此,時間因果觀可以用三維空間去理解。

如果說,所有事物都有原因,就等如,從時間a點走到c點,中間「偶然」經過b點,b點就被人「屈」成到c點的原因。
這樣,又好比三維空間的人,從a點走到c點,雖然中間可經過b點,但是經過d點、e點等等,也一樣可以到達c點。所以,經過b點是涉及或然律的偶然,b點是「緣」,或稱為random walk,而不要誤解為「因」啊!

2009-07-05 17:55:54 補充:
3) 佛家角度

量子力學的觀點,
同一些條件(conditions)
=>涉及或然律的結果發生。
這跟佛家觀點相似。

例如佛經『名僧傳抄・曇濟傳』説:「無在萬化之先,空為眾形之始,故稱本無。非謂虚豁之中,能生萬有也。夫人之所滯,滯有、未有。宅心本無,則斯累豁矣。夫崇本可以息末者,蓋此之謂也」。就是說,一切本無,一切出於人類的妄想。妄想的本質,跟random walk相似,都是涉及或然律的。

2009-07-05 17:58:42 補充:
4) 聖經角度

例如,聖經的但以理書4:17「這是守望者宣告的裁決,是聖者頒布的決定,好使世人都知道:至高者在世人的國中掌權,他喜歡把國賜給誰,就賜給誰,甚至立最卑微的人執掌國權」。所以,如果出於神的喜歡,喜歡「唔同」理由,它的本質,也是涉及或然律的。

聖經以神為一切的因。對於信神的人,「所有事物都有原因」成立;對於非宗教人士,「所有事物都有原因」則不成立,因為人們不得不承認世界充滿或然律,充滿緣。

2009-07-05 18:20:14 補充:
2) 科學角度

「所有事物都有原因」應該改成「所有事物都有緣」。因為海森堡量子力學狀態函數中的自變數涉及或然律。

再看看愛恩斯坦的相對論!時間是第四度空間,時間和我們日常接觸的三維空間,基本上相似。因此,時間因果觀可以用三維空間去理解。

如果說,所有事物都有原因,就等如,從時間a點走到c點,中間「偶然」經過b點,b點就被人「屈」成到c點的原因。
這樣,又好比三維空間的人,從a點走到c點,雖然中間可經過b點,但是經過d點、e點等等,也一樣可以到達c點。所以,經過b點是涉及或然律的偶然,b點是「緣」,或稱為random walk,而不要誤解為「因」啊!
2009-07-04 4:32 pm
對於客觀和理性的事物而言,這句話是成立的!例如:一個人點解會犯罪呢?點解依條數學題目會有咁的答案呢?點解我們人類要呼吸?等等的問題!
對於一些感性和主觀的事物而言,這句話是錯的!例如:當你係一個男仔,明明女仔B的條件(即身材,性格,地位等等)明明比女仔A更適合你,點解你係都要選女仔A做你女朋友呢?這條問題是沒原因的,極其量只能說你喜歡囉!不過,以所有的客觀條件來看,你應該喜歡女仔B而不是女仔A的,那樣,點解你偏偏就喜歡女仔A呢?那樣,你就說不出原因了!因為女仔A的優點和性格,世上又唔係得一個女仔才有,點解你就偏偏選擇她?這樣,就證明出,有時D野唔需要說原因的!又比如你點解不喜歡吃某東西,而其他人又喜歡呢?依D又係沒得解的!JUST I LIKE囉!
所以,世上所有事物都不一定有原因的!

2009-07-04 08:35:34 補充:
應該正確一些來說,不是世上所有的每一件事物都有原因或者是有原因可以解釋到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3: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04000051KK0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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