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賠償問題

2009-07-04 9:48 am
本人租用一大廈o既停車場的月租車位,早前停車場通道上o既坑渠蓋不知什麼原因直插在坑渠內,本人o既汽車在上面經過而導至水箱及橫陣損壞,本人亦即時通知管理公司負責人,之後再找公証行,証實需要維修約三萬元,另外管理公司亦搵o左一間公司去衡量需唔需要賠償,最後得出結果是管理公司係需要賠償給我的,但問題來了, (1)大廈o既業主立案法月團因有一萬元墊底費所以唔肯賠,我可以點做?(2)因需要三萬元維修所以已經賣了,不知可否去小額錢債告佢?(3)除了告佢仲有乜可以做?因事件在上年九月發生的,已不想再拖,而佢請返o黎o既公司亦証實這是停車場方面o既問題,是需要賠的,業主立案法團簡直係輸打贏要,每次問佢o地o既決定係點都係答o左等於冇答,我真係唔知可以點,做請各位可幫幫忙.thanks.

回答 (3)

2009-07-04 10:18 pm
✔ 最佳答案
首先在過程中會看到一些有可能是一些人的理理失誤而令此事一拖再拖的原因。
因一般停車場是停泊車輛,正因為此原因所以相對會購買第三者責任意外保險,所以在意外發生後理應是管理公司交到保險公司處理而非業主立案法團。
1:管理公司沒有提出【專業意見】比業主立案法團,為停車場購買第三者責任意外保險,所以最终令業主需要承擔在意外中的損失。
2:管理公司需然有為停車場購買第三者責任意外保險,但在過程中沒有正確處理或時間之失誤,導致業主立案法團需要承擔在意外中的損失。
3:管理公司有提出【專業意見】比業主立案法團,為停車場購買第三者責任意外保險,但最终業主立案法團在種種原因下而沒有為停車場購買第三者責任意外保險,導致業主需要承擔損失。

(1)大廈o既業主立案法月團因有一萬元墊底費所以唔肯賠,我可以點做?
你和業主立案法團的賠償方式,是用私人的協議型式賠償,所以是可以沒完沒了的去討論,直致雙方同意。
(2)因需要三萬元維修所以已經賣了,不知可否去小額錢債告佢?
當然是可以的,不過需要所有有關的文件去提証。
(3)除了告佢仲有乜可以做?
第一你要明白最快方法就是雙方協議型式賠償,但......不能共識就需要上法庭處理。
而另外的方式是可以「先安排在庭上處理」,那時候便需要提出所有理句,到這刻如果真的是有人在行為中失誤,而又有証據顯視,相信會較快能達成共識庭外和解。
但如果沒有庭外和解出現,都起馬有個時間表,總好過沒完沒了。
2009-07-05 2:41 am
1. 不明白大廈立案法團為何因有一萬元墊底費所以不賠。是否立案法團願意賠三萬減一萬墊底費,即兩萬元?
2. "因需要三萬元維修所以已經賣了",你這樣做就令商討賠償複雜化。你現在要証明你有實際損失,才能向立案法團追討。正確做法是你要先維修,才向立案法團追討損失。
3. 現在你一樣可向立案法團商討賠償,但要列出另外之損失,例如你因未能維修,該車之價值損失。相信你都明白,這價值損失是相當難證明的(因汽車是不用登記買賣),耍找其他同年份之同款車輛比較。

2009-07-05 13:11:46 補充:
總之;賠償損失是以實際損失來計算,公正行只是証明該次意外所引起之財物損失最多為何。事實你要獲得賠償,都要有正式之維修單據
2009-07-04 8:51 pm
你部車賣左未....賣左就沒.....


收錄日期: 2021-04-25 16:44: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04000051KK0016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