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2009-07-03 5:07 pm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同16歲下有左bb 咁佢要入去幾耐?

回答 (2)

2009-07-04 2:11 am
✔ 最佳答案
1)香港刑事法例200章124條與未滿16歲女童發生性行為罪,即使女童同意,仍屬違法.可判5年監禁 2)如未滿13歲女童發生性行為罪,女童同意,仍屬違法,可判終身監禁.
2009-07-03 5:41 pm
與16以上18以下的少女發生性行為沒對方家長首肯並不犯法

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1)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只要女方滿16,雖然佢未成年,都可合法同佢性交

香港並無一條罪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依條罪乃一般人誤解法律做成
電視上指的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是製作人不懂法律做成,指個條罪係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成年係18歲,唔係16

成年歲數(有關條文)條例第2條:成年歲數由21歲降至18歲
(1) 自本條例生效之日起,一個人年滿18歲時,即屆成年。

但係,與16以上18以下的少女發生性行為,而男方違反女方家長帶女方離開家長監管,就係犯法

刑事罪行條例第127條:拐帶年齡在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為使她與人性交
1)任何人將一名年齡在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在違反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意願的情況下,從其父母或監護人的管有下帶走,意圖使她與多名或某一名男子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46: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703000051KK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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