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紓緩住戶所面對的通脹壓力,政府將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連續十二個月的首天向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的住宅登記用戶的戶口注入每月300元的電費補貼。補貼只能用作繳交電費。月內未用的補貼可以轉撥,可用以為同一戶口繳交帳單所示的電費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或戶口結束時(以較早者為準)。
參考問答
問: 誰可以得到補貼?
答: 住宅用電的登記用戶一般都可以得到補貼。
問: 居住在服務式住宅的人士可以得到補貼嗎?
答: 服務式住宅對用電的收費模式各異。有些服務式住宅的租金已包括用電,有些租客則向業主(而非電力公司)繳交電費。居住在服務式住宅的人士能否享受補貼要視乎該服務式住宅的用電是否具「電力公司獨立電表」、登記為住宅用戶以及該人士跟他業主的協議。
問: 如電錶屬出租單位,誰可獲得補貼?租客還是業主?
答: 補貼不會以現金發放而是會降低住宅用戶帳單所示的收費。至於誰可享受補貼,則視乎租客和業主的協議。
問: 租客可以享受補貼嗎?
答: 補貼會降低住宅用戶帳單上的收費。如租客是電力公司的登記住宅用戶,租客只需按計算補貼後帳單上的收費付款。如帳戶是用業主的名字登記,但租客是按電力公司帳單上的收費付款,租客也可享受補貼。
問: 已登記住宅用電的空置單位可收到補貼嗎?
答: 一般而言,被界定為新建成還在建築商手中的住宅不獲補貼。由於分辨其它空置單位有技術上的困難,這些空置單位則可收到補貼。
問: 何時發放補貼?
答: 在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八月發放補貼。在發放補貼期內,每個月的第一天,兩間電力公司會把300元的補貼記入住宅用戶的登記戶口。
問: 如住戶在發放補貼其間搬遷並結束其戶口,已記入戶口又未用完的補貼可否轉至另一戶口或折回現金?
答: 在戶口結束時已記入但未使用的補貼額,將不能再繼續使用亦不能折回現金。但有關住戶將可在新居的新戶口享受餘下期數的補貼。
問: 如在發放補貼其間,住宅單位的登記用戶在月中轉變,補貼會否按月內日數比例發放給新和舊的住户?
答: 不會。在該月首日的登記用戶可獲全數300元的補貼。
問: 如在月份的第一天有一位住戶結束戶口而另一位住戶開立戶口,誰可得到補貼?
答: 新的戶口會獲得補貼。
問: 在發放補貼期間,新登記的帳戶可即時享有該月的電費補貼嗎?
答: 如新戶口於月份的第一天生效,便可享有該月的電費補貼。如於月份的第二天或以後生效,該新戶口將於下一個月起享有電費補貼。在最後一期電費補貼記入戶口(即在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後才生效的戶口則不會獲得任何電費補貼。
問: 補貼會以現金發放嗎?
答: 不會。
問: 補貼可以用作繳交按金嗎?
答: 不可以。
匯訊會計 報稅 核數 成立公司 熱線: 82061801(香港)
網站:
http://www.info-pacific.com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