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平安紙是有期限的嗎?

2009-07-03 1:37 am
問題背景(未補地價的居屋,而我不在登記住戶的名單上)
媽媽早前和哥哥一起住,所以媽媽的物業由我和哥哥一起供,我每月都有轉賬給哥哥,但早幾個月,媽媽突然給我看月結單,發現哥哥沒有供樓,我大驚,一問之下,原來哥哥因AIA財困(他是AGENCY)所以收入減少,無力供樓,而大嫂跟媽媽的關係亦日漸惡劣,所以他們決定搬離,現在跟哥哥商量後,我唯有獨力供樓,而哥哥口頭承諾,樓是我供,業權屬我,但媽媽告知我,她曾應哥哥要求,立平安紙把物業留給他,我追問哥哥後,他承認,並說該平安紙是在10年前立下,已過期,著我不用理會,但我問公司同事,他們說我哥哥講大話,除非另立平安紙,否則先前的是永久有效的,
現在我想問,樓我是供了,但如何可保障我得到物業業權呢?
1. 即刻補地價,把物業轉名給我,
2. 另立平安紙,把物業留給我
請專業人仕教我點做

回答 (4)

2009-07-05 1:33 am
你應該入稟土地審裁署, 提出證據你是供款人, 申請把你的權利登記在土地註冊上, 雖然你沒有業權, 但你是供款人, 法庭會接受保障你的權益的。
這做法有就像財務公司借錢給居屋業主的手法, 無需要補地價先。
一旦, 如果你的名註冊於物業的土地註冊內, 物業的 按揭, 轉讓 或 出售 也會需要先考慮你的權益的。
2009-07-04 6:09 pm
請快快把物業轉名,妳媽媽百年歸老之後,妳哥哥一定會獨佔物業.
2009-07-04 6:46 am
你話每個月都過數俾亞哥但佢又無能力供樓,

收咗你D錢無供樓又唔出聲,

睇嚟你亞哥眞係當你係仔,

如果係兄弟明知冇錢供,

好應該坐埋傾啦!

我唔知你哋兩份人供樓既比例,

但最好計清楚,因為佢連樓都冇錢供,

又點會有錢去租屋搬呀!除非佢預咗銀行收樓。

你要搞清楚佢究竟想点?

就算佢眞係搬走,你接手供都要從新用你個名做按揭,

而平安紙係你媽咪既意願,如有變更一定要再重新定立。
2009-07-03 1:50 am
千萬..千萬...不要相信你哥哥所謂過期的說法...

我不是什麼專業人事, 但平安紙我也認識, 以我個人的理解, 平安紙是沒有限期的, 而是以最近的日期為準

我認為 1 會較好, 因為用2的方法的話, 其實你哥哥之前也是有供款的, 到時要爭辯起來, 對你未必有利。 所以個人意見為趁媽媽仍健在, 快把業權問題解決, 再立另一份平安紙為上策。 (記得平安紙要有兩人沒有利益衝突的見證人呀!)


收錄日期: 2021-04-15 21: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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