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約3-4週前蕁麻疹急性發作,3天內身上陸續起小紅疹 癢的不得了。(以前沒有過)
剛開始醫生給我開了類固醇,還打了針,還給我只養的藥膏(Betasol cream)
症狀慢慢緩和下來,後來漸漸的不癢了,但是身上的紅疹還有淡淡的顏色..
一開始依天吃3次,一週後改成一天兩次,連續吃了一兩週便成一天1次。
發作至今已經快一個月,今天去複診,問醫生我何時能停藥,醫生還是叫我先改成2天一次吃完藥(可吃10天)再來複診。
可是我看我的藥中,除了抗組織胺之外,一直都有類固醇(美蒂舒4mg)
因為我覺得我負作用挺嚴重,有問醫生可唪不要吃類固醇,醫生說要壓制過敏多少都會有類固醇成分。
可是我去查了資料,大多都寫說類固醇用於急性發作時,長期使用並不適合
請問董藥理的大大們,
我覺得我應該不算慢性蕁麻疹 (大約1-2周前已經被控制住,不會癢了)真的還需要吃類固醇嗎?
我很猶豫是否應該聽這個師的話,乖乖繼續吃他給我開的藥 還是說應該換個醫生看看?
因為水腫等症狀真的讓我很難過,才吃了幾週肚子已經胖了一圈
我不知道一直用類固醇是治療蕁麻疹的必經過程...
我覺得我應該不算慢性蕁麻疹 還是說這個醫生真的太多度使用類固醇了?
很掙扎是不是要換個醫師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