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有無人破產中借貸被揭發..會有咩後果>?
答:在破產期內而又未獲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的同意下,向他人作出要求借貸的行為,理論上觸犯法例!
但假設在借貸前已申明本身是破產者的身分,即借出款項的人明知這人是破產人士仍願意作出借貸,則署方或許不會作出追究!因為這些新債務並不歸入破產者舊有的債項內,法律上新債主不能向破產者作出追討,而這後果是新債主清楚知道的!
131 條
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獲取信貸
如 破產人單獨或聯同他人從任何人獲得 $100 或 以上的信貸,而破產人事前並無 將其 未獲解除破產的 情況 告知該提供信貸的人,即屬犯罪。
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
但按一般常理,是無人會願意在明知對方是破產者的情況下作出借貸!所以一般破產者都是以欺瞞的手法去獲得借貸,所以會觸犯上述的破產條例 131 條!除了會被送上法庭檢控之外,更有機會被延長破產令至八年!請參考下列資料!
一名商人於98年10月被法庭頒令破產後,一直拒絕與破產管理署合作,其惡劣的行為,包括不提供收入資料、辭退公司董事職務,又隱瞞破產一事,向友人借錢入住五星級酒店,在君悅及萬麗海景酒店住了七十三日,帳單達十二萬元,在酒店享受大餐及跳舞消遣,過著奢華生活。
破產令本應在四年後,即02年10月自動解除,但破產管理署向法庭提出反對,要求暫緩解除破產令。
高等法院聆案官(案件編號:HCB813/1998) 認為商人的行為嚴重不當,令債權人的利益嚴重受損,因此暫緩解除破產令四年至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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