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朋友介紹, 攞到個律司電話, 打了電話去告訢他我己簽了臨時買賣合約, 想揾律司搞手續, 他同我講完一論及同我個地產傾完後(己email 臨約給他), 就同我講叫我幾時過數俾佢交大定, 我心諗, 我連你個樣和間律司行都未見過, 就叫我過錢俾你, 我覺得好儀希, (唔好意思小弟第一次買樓, 無經驗, 乜都唔識,唔想好似個傻仔咁俾人騙), 想問自己有無啲野可以做到而減低風險, 我是否可以要求簽一些文件(起碼係証明我正式委託他做律司去處理這單買賣等)如果唔係我過左數俾佢, 到時佢可以唔認同講乜都得....又可以話你自己傻仔遮, 大拿拿10%首期過俾一個從來都未見過既人, 人地話佢係律司你就信, 我夠話我係李柱銘啦...等等....
請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