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居屋付了大訂,賣方反悔,又唔肯陪訂,有得追究嗎

2009-06-30 9:12 pm
買二手居屋時,雙方都簽了臨時合約,買方付了一成大訂,之後賣方反口,唔賣,但又唔陪訂,話什麼偷步,所以唔肯陪,佢話偷步又簽臨時合約及收大訂,又簽幾時交樓,相信係見樓價升咗要反價,請問應怎樣做呢?

回答 (3)

2009-06-30 9:58 pm
✔ 最佳答案
咁你有冇張 臨時買賣合約 係手?
如果有臨約係手, 你就睇吓臨約上有冇毀約條款, 如果有, 就跟據合約內容去追究, 如果佢唔肯依合約賠償, 就一於告上法庭。
但如果臨約入面冇 毀約條款, 咁佢退番錢比你, 咪即係取消交易囉, 咁你重想追究乜野?
如果你是經 地產代理 買樓的, 合約冇理由會冇保障你的利益的, 如果地產代理疏忽 或 沒有維護客人 的利益的, 你是可以 投訴地產代理 及 索償 的。


2009-06-30 17:51:17 補充:
很抱歉, 疏忽了這是居者有其屋的單位,

根據法例, 如果居者有其屋單位, 如果 未補地價 或 未取得房署發出的 「可供出售證明書」是不可以簽署任何買賣合約的,

如未繳付評定補價便出售、出租或轉讓該單位,即屬違反房屋條例的規定。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00元及監禁一年,而有關的 轉售 或 轉讓 均屬無效。

2009-07-01 03:14:25 補充:
既然律師都做晒野, 即係買賣証都有齊啦!

對方唔收大訂, 即是對方毀約啦, 咁咪跟臨約的毀約條款去 索償 囉。
2009-07-05 9:27 pm
唔好意思,到現在還是膠着,冇進展,賣方原來沒有收過張票,張票只是過咗去律師樓度,即賣方一路都拒絕,連契都沒有攞上律師樓,我又唔明咁都可以去做到厘印嘅?
2009-07-01 10:50 am
甘你簽臨約果陣有雙方有証未呀?

(1)如大家都有証係手的話,賣方悔約咪搵律師出信告啦
正常綠表買賣有咩問題呢?

(2)如果做臨約果陣,準買証/準賣証未齊的話,而又簽左臨約,
咪告經紀囉.根本証件唔齊都唔簽得文件.

(3)如果賣方話你偷步,一定係証件未齊啦.

(4)經紀最大問題..小心被人出估惑呀.

如果你係未出齊証件而簽約,先打去EAA(監管局呀)投訢左先.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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