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清朝稅制

2009-06-30 5:05 am
康熙話過,永不+賦......
我想問係咪由康熙-宣統.......d賦稅都一樣呀
同埋稅率係點呢....??

回答 (11)

2009-06-30 7:24 am
✔ 最佳答案
中國古代的賦役,主要有田租(田稅)、丁稅(類似人頭稅)、徭役(力役、兵役等)等,其中田租主要按照田地面積、肥瘠決定,而丁稅、徭役則以成年男子的數目為基礎。明代實行一條鞭法,不必男丁服役,而將丁稅與徭役合一,由政府利用稅金雇人服役。


丁稅總額固定

清聖祖(康熙)在1712年,宣布「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意思是以康熙五十年的丁數、丁稅作為定額,日後不得因為丁數增加,而徵收更多丁稅。理論上,全國丁稅的總額維持不變,而丁數可以不斷增加,每人須繳交多少賦稅,需要視乎全國的人口而定,因此稅率並不固定,人口越多,稅率越低。


田賦稅率與總額大致不變

田賦方面:其一,田賦總額大體視萬曆末舊額而略有加增,並不隨實際耕地面積的擴大而相應增長;其二,田賦科則,即稅率穩定不變。雍正年間有清丈、報墾之舉,致使賦額有所增加;乾隆即位,確定嗣後永行停止清丈、抑勒報墾,其時萬曆末舊額業已恢復,終清之世,田賦總額僅略有上升而已。清廷所關注的只是複所謂“海內殷富,家給人足”時的萬曆舊額而略有加增的丁糧田賦水準而已,對全國耕地的家底並不想搞個一清二楚。


攤丁入畝

早在明朝時期,個別地方將丁稅與田稅一併徵收,但丁稅並非按照各家各戶的男丁數目攤分,而是按照田地的多寡分配。換言之,等於「以地量丁」,即是按照田地的多寡,估計各家各戶的男丁數目,田地越多者,須上繳的稅金越多。康熙五十五年,廣東亦實行這種做法。到了雍正年間,正式宣布廢除丁稅,攤丁入畝,丁銀視乎田地多少而分配,不同於人頭稅,反而類似田租,當時稱為地丁錢糧。


永不加賦的真相

有學者認為:「在一二百年間,政府每年所征地丁銀穩定在3000萬兩上下,則證明『不加賦』就政府而言,確是堅持貫徹下來了。據此而論定清帝世守『永不加賦』為大訓,甚且說古今中外未有如清朝之賦輕者,亦不為過。」

然而亦有學者指出:「實際上,每一省的丁銀都無法絕對維持康熙五十年(1711年)公佈的定額數,而定額或實額同時也有各種不同的說法。例如,有關定額數字,如直隸省定額丁銀,據《清會典事例》,『直隸布政司,民丁屯丁稅共四十二萬四千四百四十四兩一錢九分八厘』,《朱批諭旨》則有:『(雍正元年),……查通屬……丁銀共四十二萬零八百兩丁銀……』。兩說前後相差3000餘兩。這可以歸結編審時間不同以及人丁丁銀因歸併帶來的增減。另據《朱批諭旨》,雍正二年(1724年),山西請攤丁入畝,布政使高成齡奏,『查山西通省民屯田地……民屯丁徭共額征銀六十五萬一千六百八十五兩』。而《清會典事例》,『山西布政司……共銀五十六萬三千七百十三兩九錢九分,地差銀七萬八千二百九十三兩二錢』,差額高達萬餘兩。」

即使承認丁銀與田賦數額大致穩定,但清朝的稅額並非完全不變。

首先,除了地丁銀之外,清朝每年常規財政收入,還有鹽課、關稅等。

其次,雖然正稅大致不變,但仍有臨時開徵的賦稅:「軍需、河工、賑務、賠款之用,及歷次事例之開、鹽商等報效、修河工料之攤征,凡為不時之入供不時之出者,為數均巨。」

在需款與日俱增的20世紀之初,清政府仍然在名義上遵循「永不加賦」的祖制下,不敢公然增加田賦。但一到急需用款之時,他們無不挖空心思,徵收各種附加,雖無加賦之名,但有加賦之實,結果導致田賦正額不變,各種名目的附加層出不窮。據時人記載:「雖有永不加賦之祖訓,而官吏相沿,巧設名目,十年以來,田賦之暗於舊者,已不啻二三倍。」


參考資料

郭成康、鄭寶鳳〈論清代“不加賦”及其對社會經濟的影響〉
郭松義〈論“攤丁入畝”〉
戴輝〈清代“攤丁入畝”政策研究〉
黃珍德〈論清末新政時期的謠言〉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8%80%E6%A2%9D%E9%9E%AD%E6%B3%95&variant=zh-tw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4%A4%E4%B8%81%E5%85%A5%E5%9C%B0
http://www.hudong.com/wiki/%E6%BB%8B%E4%B8%BB%E4%BA%BA%E4%B8


2009-06-30 21:19:53 補充:
我想請教第三位答者s997399:

我不是不認同你所轉引的說法,但不知閣下可否提出實際的證據?例如「大地主和一般農民每畝所交的賦額往往可以相差數倍,甚至擁有幾千頃乃至上萬頃田地的地主竟可不交賦稅,全部轉嫁到小戶,自耕農乃至根本沒有土地的貧農身上」這一點,到底出自甚麼歷史記載?會否只是全國中的特例?若然,以此特例反映清朝一二百年間全國的情況,會否以偏概全?可否請你引述史料,解決我的疑惑?
2009-07-11 8:57 am
唉!樓主,002 的答案完全複製001,隻字不改,竟然把這個答案交付投票,請恕我直言,您真是發雞盲。

請看看askgogo以往一些複製答案並且造票的記錄: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062900291
qid=7009062600982
qid=7009062500341
qid=7009062101416
qid=7009061901373
2009-07-11 3:15 am
贈返你既!
算了吧
就算你去到咩級,都唔會有人認同你
知唔知咩叫高分低能?
仲有,我覺得死雞撐飯蓋真係好岩形容你
2009-07-10 11:14 am
To genius (意見 006)

算了吧!

所有人都知道 askgogo 是你的分身!!!

欲蓋彌彰!!!
2009-07-08 9:29 pm
意見者: 大強,請看自介,有事請託 ( 知識長 )
擅長領域: 中國文學 | 中文
發表時間: 2009-07-07 09:25:36
002號的網友管您是以genius 或是用 系列的分身回答問題,請不要再抄襲他人答案,並且以多重分身自行投票。
這種行為,並不好,也引起了眾多網友的反感,請自重。
冇回答d個問題,我哪有分身

2009-07-10 10:58:02 補充:
有咩証據
冇証據請別亂講,唔睇人地勁

2009-07-10 11:02:47 補充:
意見者: baggio4182007 ( 知識長 )
擅長領域: 英文 | 歐洲
發表時間: 2009-07-10 03:14:15
[ 檢舉 ]
To genius (意見 006)
算了吧!
所有人都知道 askgogo 是你的分身!!!
欲蓋彌彰!!!
"算了吧"好似你地參用
灌票
2009-07-08 1:28 am
本來我都幾鐘意林依晨
有人係咁發林依晨令我極度反度,好煩
2009-07-07 9:13 pm
我想,那個人是林依晨的歌迷,不知會否又是姓林的呢?
若是如此,尊稱他為林公公也挻好,
反正他除了抄人,做人肉錄音機外也不懂其他技量。

2009-07-12 13:13:13 補充:
sowhat2002002講得好!十分贊同!
2009-07-07 5:45 pm
相信林依晨會因為有這種專門抄襲別人答案的粉絲而蒙羞的
2009-07-07 5:25 pm
002號的網友管您是以genius 或是用 系列的分身回答問題,請不要再抄襲他人答案,並且以多重分身自行投票。
這種行為,並不好,也引起了眾多網友的反感,請自重。
2009-07-01 5:03 am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E%98%E9%87%91&variant=zh-tw

厘金不知是否算是新增的賦稅~。~
2009-06-30 9:05 pm
康熙一朝徵收稅款的基礎是按人頭收稅,人口愈多, 則地方上繳的稅愈多。 這種設計造成的後果,是地方官吏不願意( 同時統計技術上也有限制)據實上報人口,因為報得愈多, 稅就得繳得愈多。 康熙永不加賦的政策就是把各地方按耕地面積上繳固定的稅金, 與人口數無關,藉以鼓勵地方據實上報人口—— 因為人丁興旺是所謂太平盛世的表徵。

以這種方式來彰顯盛世不過是滿韃穩定民族奴役的手段。 造成的是土地賦稅不均,富者勾結營私, 雖坐擁千畝田產而不需繳稅,貧者無立錐之地,卻有勞動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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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的“永不加賦”

所謂“清朝的賦稅”是歷代最輕的,這只是表面現象, 因為自清初以來便有“永不加賦”之說, 而且表面看來賦額較明朝為輕,但實際這僅是一種“掩耳盜鈴。

第一,眾所周知,清代漢民族百姓必須養活史上最龐大之白吃群體- ---旗人。

第二,“減賦”實為掩耳盜鈴。 從康熙到乾隆, 滿清政府一再宣揚減賦,而雍正以後實行攤丁入畝, 按理說假如田地數目不變, 那麼田賦數目應該較之康熙初年有減無增才對,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以佔全國稅賦七分之一的蘇南地區為例, 乾隆31年和康熙26年相比,田地減少了15000餘頃, 賦銀也減收了42萬餘兩,但徵糧卻增加了200萬石之多, 如果按銀價折合,即使按照最低的銀價計算,也增加了150萬兩, 這就是說,從康熙26年到乾隆31年,清政府數次宣稱“減賦”, 賦銀也的確減少了一些,但實際上蘇南的稅賦卻淨增110萬兩白銀,而這還是最低估算-- --因為大體上看,有清一代的銀價一直在上漲, 金田起義前某些地方的銀價已經上漲為康熙中葉的三倍, 如果我們取折中即1.5倍銀價計算,那麼僅蘇南稅賦就淨增250萬兩, 而這還是在田地減少15000餘頃的情況下徵收的! 清王朝的“ 減賦”“永不加賦”,純屬掩耳盜鈴,愚弄百姓!

第三4浮收折勒嚴重

江南諸省每年從田糧中抽出若干漕運京師,漕糧轉運數幹裡, 運費皆出自納糧戶,這就是所謂“浮收”。 所有額徵田糧, 幾乎無不浮收。 又每年徵收賦糧,往往折錢交納,謂之“折色”。 但無論漕糧折色或地丁銀折錢交納,折合之時, 莫不高出當時當地銀價很多,這就是所謂“勒折”。 由於“折勒” 自康熙年間便屢禁不能,百姓僅僅因此一項, 實際交納的賦額就可達正額的二~四倍。 而在雍正推行“火耗歸公” 之前情況更糟。

第四階級壓迫極為殘酷。

按照“攤丁入畝”的規定,應該是田多者多納,田少者少納, 但實際情況卻剛好相反,交賦數額是根據勢力大小決定的, 往往是擁有田地越多的人越不用交賦或只交很少的賦稅, 而稅賦全由小戶和貧民承擔。 所謂“同一百畝之家,有不完一文者, 有完至數十百千者,不均孰甚焉。 ……各縣紳衿, 有連阡果陌從不知完糧為何事者”,這是極為普遍的現象, 從記載看,大地主和一般農民每畝所交的賦額往往可以相差數倍, 甚至擁有幾千頃乃至上萬頃田地的地主竟可不交賦稅, 全部轉嫁到小戶,自耕農乃至根本沒有土地的貧農身上。

賦稅又有“長價”與“短價”之分,大戶人家減價交納, 小戶則必須數倍加價,以彌補大戶的虧欠,具記載,有些地方, 大戶只交原額的千分之三,餘額全由小戶補齊,小戶所交賦額, 竟可高達大戶的20倍以上! ..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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