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信片算是印刷物嗎?

2009-06-30 5:28 am
我想請問~~
如果我在販賣自己印刷的明信片,掛號寄出時是否可以算是印刷物(品)???
還是說~~這樣的東西~~並不能算是印刷品!!!???

另外想請問
小包的定義,請說簡單一點~~我已經上郵局看過了~~不是很了解,謝謝!!!!
更新1:

商品並沒有寫上文字,只是單純的有印刷圖案的明信片 也算是印刷品嗎??

回答 (5)

2009-06-30 5:55 am
✔ 最佳答案
只要是印刷的東西都可以用印刷品寄出。
國內小包每件不得超過一公斤郵資十元。

2009-07-01 07:05:52 補充:
單純的有印刷圖案的明信片當然是印刷品,照片也是印刷品。
2009-06-30 7:18 pm
明信片
如果整張印刷保擴內文
就是印刷品
如果用手寫上任何文字
就不屬於印刷品
小包,
就是小件物品,性質不屬於印刷品、也不具備通信性質之小型物件,就可以當成小來寄,因為使用包裹資費不划算(包裹便利袋最少55元),有一些小包重量用信函來寄又太貴(信函超過20公克要10元、超過50公克要15元;而小包在100公克以內都是10元)。

例如手機電池、小件衣物、小型公仔、手錶、隱形眼鏡....等等,在300公克以內的掛號
2009-06-30 6:42 pm
加油站大大說的雖不「簡單」,但既經典且正確,個人非常認同。
2009-06-30 4:11 pm
一、明信片是否為印刷物,必須看明信片內容而定--
1.如果是完全空白而且沒有郵資符誌(就像郵局窗口販賣的明信片-上方有郵票符誌),就可以當作印刷物來交寄;
2.但如果已經有書寫或是標註通信文字,就必須依照信函來交寄;並不是所有印刷出來的文件都屬於印刷物。例如:空白發票可以當成印刷物交寄,但已經開出的發票,就不屬於印刷物。
3.如果是空白明信片,但上面有標記郵資符誌,屬於有價文件(郵資屬有價證券),一樣要依照信函來寄。
補充印刷物定義:以紙張或其他印刷材料用印刷方法印製之文字、圖畫等,供閱覽而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可以按印刷物交付郵資,印刷物本件或封面上註記有各種文字符號,足以構成通信性質者,應按信函交寄。
通信性質:寄件人之文件,具有對特定人傳達意思、觀念或事實之功能;一對一的通信方式,因此就算是以打字印刷出來的通信文件,也不能算是印刷物。
二、小包,就是小件物品,性質不屬於印刷品、也不具備通信性質之小型物件,就可以當成小來寄,因為使用包裹資費不划算(包裹便利袋最少55元),有一些小包重量用信函來寄又太貴(信函超過20公克要10元、超過50公克要15元;而小包在100公克以內都是10元)。
例如手機電池、小件衣物、小型公仔、手錶、隱形眼鏡....等等,在300公克以內的掛號郵件,用小包資費來寄就是首選,超過300就要用包裹便利袋;如果不掛號在500公克內要用小包,超過500要用包裹。
以上回答,如還有疑問請再提出,祝您順利!


2009-06-30 16:14:39 補充:
二、小包,就是小件物品,性質不屬於印刷品、也不具備通信性質之小型物件,就可以當成**小**來寄>>>
少打一個"包"字.......
話說樓下的大大,您要照抄,也要先校稿,連不才漏打的字眼,一併照抄....行!

2009-07-01 07:32:45 補充:
商品並沒有寫上文字,只是單純的有印刷圖案的明信片
也算是印刷品嗎??
>>還是屬於印刷物,不是說有文字就不行,而是不能對特定人表達特定文字....
例如:家X福的DM,上面也有許多文字,但不是就特定某人而發,而是對所有收件人都一樣,就不具備"通信性質",屬於印刷物。
2009-06-30 5:49 am
( sorry!回答的很短~)明信片算是印刷物喔!


收錄日期: 2021-04-26 18:23: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9000015KK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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