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對警察的權利

2009-06-28 9:45 pm
如果警察懷疑某個人打人,請佢回警署協助調查,警察問果一個人既問題既時候,市民係咪可以吾答都得嫁?

回答 (3)

2009-06-29 12:18 am
✔ 最佳答案
1. 作為市民, 無義務協助警方調查, 所以可以拒絕回答問題.
(錄取口供時)

2. 若己經被捕, 即己經成為疑犯, 同樣有權唔答問題, 司法精神舉證責任在控方, 疑犯有權保持緘默.
(錄取警誡口供時)

3. 但若真的被起訴, 即使最後打甩咗, 因為被告一直對調查不合作, 法庭很可能會認為被告『自招嫌疑』, 而不會判訟費命令, 即係辯方律師費要被告自己俾, 無得claim 番控方.
2009-06-28 11:41 pm
 市民在警署內是有權保持緘默,因為這是市民的權利,而法律是可以允許的。警誡供詞第一句亦有明文講:「你有權唔講嘢......將來會作為呈堂證供。」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2009-06-28 9:51 pm
OK
不過會比人打呀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2: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8000051KK0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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